[新闻] 妇人突“小跑步”穿越马路 骑士仅1.84

楼主: fishing (RJ)   2017-04-16 17:00:05
1.媒体来源:
ETToday
2.完整新闻标题:
妇人突“小跑步”穿越马路 骑士仅1.84秒反应...撞死判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君瀚/综合报导
罕见判例!桃园一名戴姓男子骑机车行经中坜区普义路,时速约30至40公里,突然见到苏
姓妇人牵着狗,以小跑步穿越马路,他煞车不及直接撞上,苏妇急救后不治身亡,戴男挨
告过失致死。不过法官调阅监视器和车祸鉴定报告,认定当时状况下,机车骑士仅有1.84
秒可以反应,确实来不及,判定无过失、无罪。
判决书指出,前(2015)年9月7日中午12点,戴男骑着机车行经中坜区普义路50号前,苏
姓妇人正溜狗散步,但她一个突然转向,以小跑步姿态横越马路,短短2秒钟时间左右,
就遭骑士撞上。
戴男来不及煞车撞上妇人,也因紧急煞停身体向前倾斜,随后很快将倾斜车身拉起停妥,
打电话报案。苏姓妇人遭撞,头部重创出血、四肢多处擦伤,送医急救2天后仍然宣告不
治,家属控告他过失致死。
为了厘清案情,法官将事故送交鉴定。公路总局交通事故鉴定委员会指出,苏姓妇人骤然
往右小跑步穿越马路,是肇事主要原因;戴男骑乘机车猝不及防,以本案而言并无疏失
逢甲大学车辆事故鉴定研究中心分割检视监视录影画面,发现苏姓妇人自身体右转准备跨
入车道的瞬间,到双方发生碰撞,时间仅过了1.848秒。研究中心参考美国西北大学交通
事故重建调查手册,计算一般成年人日间需要煞停的时间,发现戴男若以时速30公里行驶
,所需煞停时间为2.63秒;以时速40 公里行驶,所需时间为3.01秒。
根据调查,戴男行经肇事路段时,时速约30至40公里间,苏妇突然闯入车道,短短的
1.848 秒,他并没有充足之时间可以反应、煞停。法官认定,是妇人突然转向,跑步穿越
马路的举动让机车骑士猝不及防,加上戴男并无超速行驶,也已充分注意前方状况,不用
负担任何过失责任,判决无罪。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16/905318.htm?from=fb_et_news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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