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问卦,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惑。
联航在这次事件能被告,
被咎责的部分到底有多少?
因为真造成伤害的是航警。
超卖,赶客人下飞机。
(飞机也是公司的财产,不是公共场合)
目前看来都是完全合乎法律的。
实在没什么好告赢的。
最有争议的应该是让人受伤的部分。
但拉人下去动手的也不是联航的员工。
联航指示请求航警协助。符合程序。
(联航也不是上级,
也不可能给出暴力执法的命令)
我请警察帮我跟人要东西,驱离人
警察把别人打伤了,实在不好咎责我吧。
航警也不会有真正想伤害人的犯意
一切也可推说是意外,甚至可以说是医生自撞。
让医生名誉受损网络曝光肚脐露出来的,也是拍片的民众。
除非有证据显示这个随机挑乘客并不随机。
那还可以告歧视。
真正可以被告的应该是网络上新闻挖医生过去
说他用止痛药跟病人换性行为
还有说他性骚扰病患的文章吧。
还是联航没有尽到跟航警说
“此人非危险份子,请温柔执法”这点可以咎责呢?
应该有我没想到的地方吧。
还请帮忙解惑。
补充
看了大家热烈提供的讨论
我想关键点在于
1,联航是否有权利移除他们财产飞机上的乘客(不管原因)
2,航警是否有被告知正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