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官搞乌龙 私生子争产竟胜诉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4-06 21:48:40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烧云林县垃圾。S)》之铭言:
: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704/201704051860772.html#.WOZBrhl-XqA
: 新北市林口一位林太太,和老公经营纺织工厂,老公生前把股权送给太太,但老公病逝,
: 却出现私生子要分遗产,还告上法院、要求工厂要列入遗产均分!但法官搞了大乌龙,明
: 明死前一年的赠与,判决书却写成为死亡一天后,太太私自转移股权,法官在错误认知下
: 判太太败诉,事后只发文更正时间,解决办法还只能再上诉,让林太太超火大。
: 法匠:我们法匠大神的判决不容许怀疑der,怀疑的都是“法盲”和“键盘法官”!
喔 死前一年赠与,所以呢?这样就想要变胜诉?
我们先就这件案情来探讨一下,我看也不用探讨啦
直接看一下民法第1148条之1怎么写的: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二年内,从被继承人受有财产之赠与者,该财产视为其所得遗产。
前项财产如已移转或灭失,其价额,依赠与时之价值计算。
白话文就是死前两年内的赠与都可以请求吐回来计算均分
人家就是这么幸运的精子,当了妳老公的私生子,
跟你要间工厂,过分吗?
另外一审失误就在那边极尽所能的酸? 真是可笑
大家有空去跑地方法院看看 他妈一审案件多如牛毛
就我的经验就连花东那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每个地院法官每月最少接将近百件案
如果民众认为一审就要做到全然完全无失误的判决
那何必设计三级三审?
法律所做的事情 是人在做的工作
身为人类的法官能完全无失误? 那我想不叫人 而是你心中已经把法官幻想成神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4-06 21:49:00
法官可以判人生死,不是神是....?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7-04-06 21:49:00
一天写三个判决 应该很崩溃 法官不是人当的:D
作者: flarecutter (flarecutter)   2017-04-06 21:50:00
不过倒是没看过法官为失误而道歉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4-06 21:50:00
喔 那ㄧ堆法官判医纠是败诉的逻辑在哪?
作者: oter   2017-04-06 21:51:00
不行 这里是八卦版,这里规则是见法就嘘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4-06 21:51:00
医生不能错 但法官错了 唉呀 太忙了 等上诉啦?
作者: www115ui8 (......)   2017-04-06 21:52:00
1148-1主要是保障被继承人的债权人
作者: oter   2017-04-06 21:52:00
判医纠败诉 病人不是医生觉得医生有错告医生 你不觉得哪里怪吗?
作者: www115ui8 (......)   2017-04-06 21:53:00
而不是继承人 继承人间是适用1173
作者: oter   2017-04-06 21:53:00
觉得医生常败诉的 懂医纠?自己看看实证数字好吗?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4-06 21:54:00
这个案子用1173I营业 应该有算是遗产八?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4-06 21:54:00
抬杠吗? 我哪里说常 别脑补好吗 我在套同一逻辑
作者: www115ui8 (......)   2017-04-06 21:54:00
请参照民国98年06月10日第1148-1条立法理由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7-04-06 21:55:00
从来不犯错才勉强达到乡民不恐龙的标准而已啊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4-06 21:56:00
废话,林北花了那么多钱养他,他怎么可以犯错公务员都乡民养的你不知道喔
作者: oter   2017-04-06 21:56:00
阿法官错了审级救济,医生错了判败诉,到底有什么问题?医生这种逻辑?笑死人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4-06 21:58:00
大哥,去看看民法第1148条之1的立法理由好吗?这条明明就是在处理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遗产不足清偿被继承债务,才需要将生前2年赠与视为所得遗产,以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至于遗产大于被继承人债务才是用民法第11
作者: GimO (Gimo)   2017-04-06 21:59:00
别闹了,这种期日错误很严重,无论结果是否一样,推论过程错误遑论其他。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4-06 21:59:00
73条归扣。最怕这种回复,半瓶水响叮当╮(╯▽╰)╭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4-06 21:59:00
回w 1173也是啦 我是先把私生子排除在继承人外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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