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柯黑又在见缝插针了
2015年贵党在台中也有一个立委参选人
好像还高呼-冲啊的那位沈智慧
也用了火影忍者的图呢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39995221.A.2B5.html
沈智慧服务处特助杨志烽表示,服务处为了支持同人志创作,特别印制了这份图卡供民众
免费索取,并非直接使用原图案复制,而找来同人画家重新绘制火影忍者图像, 整个创
作过程完整,本件图稿系同人二次创作,已取得同人绘师版权。图稿风格与岸本老师的画
风有别,所以没有侵犯著作权的问题。
自己都可以辩护了 结果柯p也是二创
就说人家侵权 厂厂
※ 引述《lolivo (丐帮帮主)》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
: 2.完整新闻标题:
: 柯P扮漩涡鸣人违反著作权法?产发局:没有
: 注:自己学益不精,错就是错了,不多辩解。。。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长柯文哲上周参加海芋节活动时,角色扮演日本动画《火影忍者》的主角漩涡鸣
人
: ,奇特的外观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今有网友在台大批踢踢实业坊(PTT)质疑,柯文哲
扮
: 演漩涡鸣人并未取得官方授权,有违反《著作权法》问题。主办海芋节的市府产发局主
任
: 秘书高振源表示,据《著作权法》第10条之一规定,著作权保护仅及于该著作的表达,
而
: 不及于思想、概念、制程、系统、操作方法等,柯市长当天扮演漩涡鸣人之举,属于“
概
: 念”范畴,将漫画角色实体化呈现;此外,柯当天装扮目的也是为了政策推广而非商业
用
: 途,因此没有违反《著作权法》。
: 智财律师张绍斌则说,柯文哲的做法属于平面转立体化,其实算是著作权的重制行为,
但
: 重制是否合法则有讨论空间,因为日本与美国对此持不同看法,在台湾则是用告诉乃论
罪
: 来讨论,也就是著作权拥有人(如漫画公司、原创作者)提告才有罪责,但他个人认为
柯
: 的Cosplay并没有太大的问题。(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 当新闻连结过长时,需提供短网址方便网友点击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7/1085519
: 5.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