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文哲市长扮演火影忍者疑似未取得授权

楼主: leondga (LEON)   2017-03-27 13:54:28
查了一下,根据智财局的说法:
""面对Cosplay这类将漫画人物实体化的行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
由于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表达而非概念,Cosplay造型和装扮,仅是运用的概念相同
重新以自己的方式展现,并不会侵害著作权。
不过,若是民众依据动漫小说人物,另外创作同人志,可能就会构成著作抄袭。
改写故事情节,恐涉及著作权法所称“改作”行为
而“改作”属于著作权人专有权利。""
讲白话一点,你只是"出"的像鸣人,你终究不是漫画的鸣人啊
所以"扮"鸣人依法没问题,你说柯P有代言......他也没主打他是鸣人
&提他隔壁那个林崇杰是中年发福爱德华
(ps:林崇杰完整度爆低的,不够宅的根本不知道他出那位)
而且活动主题是海芋季,不是火影&钢炼展
没有主打这两个角色来宣传的状况,safe
其实cos这玩意本来就看"人"最重,人不正&美,谁管你扮什么?
林明祯出雷姆&胡盈祯出雷姆,宅男相机会拍哪个?
大手cos出摄影本,人家是看角色买还是看人买?
只要搞懂这个概念,cosplay要不要取得授权这问题就没这么复杂了
柯p应该要高兴,因为cos场的人权排名:
美肉女>美女>肉女>帅哥>普妹=幼儿角色///不可跨越之壁///=====男角、胖妹、摄影师
以柯p的高人气,就算完成度欠佳
去ff还是cwt一定也是力压雷姆、2B、阴阳师的啦
不过说到营利,薄本和av为什么就不用取得授权?
他们都明目张胆的画出原角&写上原作名&贩卖营利
这个没有违反著作权就真的是让人想不透
留给有专攻的乡民解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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