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滥用吧
大法官释宪案535条?
早在多年前就有一个律师试着挑战了
http://sleepylaw1234.pixnet.net/blog
这个律师曾经试着以各种角度去挑战警察职权行使法
例如看到警察就躲到黑暗的角落
让警察起疑
部落格内,详细写出所有挑战法律的事情经过
有空可以看看
连警察都列入教科书
然后一样的拒绝盘查
一样的扭送警局
一样的提告
判例已经出来一大堆了!
律师全部败诉!!!
警察全部胜诉
实务上就是
警察认为你看到警察,马上转身
立即消失在黑暗的角落
只要这个主观认定就可以盘查
可以看看他的判例。
都写在警察学校的教科书。
大法官确实是有535条解释。
但实务上,在整体不被滥用的情况下
警察所谓的合理盘查认定权力其实还是不小
https://www.facebook.com/KaohsiungPolice/
再参考这个,里面上百个影片
因为奇怪的行为抓到枪枝,通缉,毒品,偷窃
我不认为警察违法
实务上的第三方判决警察也是胜诉
老早就有人挑战了
除非修法,否则台湾就是赋予警察这样的权力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整件事情不就警察有时会滥用警察职权行使法6-1的问题
: 法条写"合理怀疑"
: 问题是合谁的理
: 小老百姓很少会有人为了合个理 跟警察打官司
: 所以就随便
: 这法条确实有修正的必要
: 必须更明确、有更容易的救济措施
: 或至少要有施行细则明订怎样是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