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偷拆都更户害流落街头 建商:屋主开口要

楼主: Tiiek (没有啦)   2017-03-08 11:45:52
※ 引述《qwe19272375 (嗯嗯是喔)》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三立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
: 偷拆都更户害流落街头 建商:屋主开口要1亿多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长安西路177巷内一处都更案,不同意户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建商代表今天(4日)
: 表示,愿意负赔偿责任,并拿出新台币25万元赔偿金,但遭不同意户张姓屋主退回。
: 台北市都市更新处表示,长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内不同意户房屋崩塌事宜,是欣伟杰建设
: 公司担任实施者,而“北市大同区玉泉段一小段520地号等21笔土地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及
: 权利变换计画案”,是在民国99年10月7日公告划定更新单元。
: 都更处说,更新范围内尚有位于四楼的1户未表同意,地主屡次陈情,实施者拆除周边房
: 屋,影响居住安全,曾多次责请实施者应与不同意户进行沟通协调。
: 都更处表示,基于协助双方沟通协调立场,3日上午10时约在更新处沟通,让实施者与地
: 主充分对话,以解争议;至于地主房屋被建商拆除,并不知情,仍呼吁实施者应善尽沟通
: 协调责任。
: 事隔一天,建商代表李姓男子表示,昨天是他下的指令,也受到公司责难,愿意承担,因
: 房子已遭拆除,事后委请结构技师查看,认为安全有疑虑,愿意赔偿屋主一切损失,并拿
: 出25万元赔偿金。
: 他也提到,经评估后该都更价值约新台币2300余万元,但双方协商期间,对方跟公司要1
: 亿多元,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 张姓屋主拒绝收下赔偿金,他说,建商对外宣称他“狮子大开口”,并提出民事告诉,但
: 却利用协调期间偷拆他的房子,无法再相信建商。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0231
: 5.备注:
: 评估2300万 要求1亿
: 我们继续看下去
推文有人说 建商不接受那个价格也不能拆
他不卖也不能拆阿
这也不完全对OK?
这是都更
都更是多数决 同意门槛达到比例就可以执行
因为如果不用多数决 你想都更有执行可能吗?
左边老陈说他家猫要生了先不都更
后面老王说儿子去当兵先考虑个几年
少数一两户不要 就能拖死左邻右舍
而且大家OK 你不OK 自抬价码拿翘谁不会?
这种情况下不用多数决 请问何时能都更? 有可能都更吗?
这新闻他是都更 而且已经走到大家都搬离 预备拆屋的地步
程序和手续基本都走到最后了
你想想如果是你家要都更 程序手续没有走到尾声 让你确定安心
你有可能莫名其妙先搬出去 甚至租屋在外吗?
所以代表被偷拆的那区多数人都取得共识同意搬离 准备都更
就只有被偷拆的那户不同意
不好意思 按照都更多数决的精神
只有你不同意也没用 最后一样能强制拆除
但一般来说 同意户或建商通常不愿意做到这么难看的地步
虽然同意户多数和建商一定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拆除
只是说 能让你自己同意最好
免得搞成找媒体 理盲觉青都跑来帮你抬轿
然后你在那边哭哭搬棺材撒冥纸 扬言死守家园要自杀来的好
搞的多数同意户+建商都像笨蛋 甚至污名化 每个人都在看你表演
看看北市府的问答
21,问 : 建商说如不参与更新,会被强制拆除,真的是这样吗?
对于不参与更新的原地主将如何处理,如何保障不参与更新者的权益?
都市更新有多数决的制度,即对少数不愿配合者具有强制性,
以不影响大多数人权益为原则,但对于不同意的少数人,仍然要尊重其意见。
而在文林苑事件过后,一般建商亦不想申请强拆,所以在审议上,
建商针对不同意户部分会请委员会排除,
而不同意参与都市更新之地主自己也要尽早提出反对意见,以供委员会审议参考。
这已经很婉转的表达 多数决是可以强拆 只是通常不愿意到撕破脸
你不同意要尽早提出意见
但看这新闻的都更区早就走到最后 附近居民都搬离了
不同意户八成不是单纯不同意 不然程序不会走到那么后面
他也同意都更 他只是不同意"价格"
但建商价格又没开得很低 甚至比合理价格还多几百万 但他还是不同意
他多几百万 其他同意户表示 : ......
结果他要的是超出市价的四五倍 这....(问号)
这种都更哪有可能给你开低价 居民又不是笨蛋
多数都同意 代表价格也不错了 通常都比市价稍高
所以市府说建商拆除也没有不合法就是这样
程序走到早有拆除执照 只是不愿意做到强拆
人家现在强拆 还给你个台阶说施工不慎 拆错
是你逼人家要撕破脸的 很难看 但没有不合法好吗?
请想想 当你家房子老旧三四十年
十几年下来左邻右舍阿狗阿猫老陈小王 终于都同意都更 最后重要的"价格"也谈拢了
好不容易谈成都更 也都确定下来 大家都搬出去 甚至租屋
结果有个不同意户在那边给你拖时间 他就只想拿高于市价数倍
你感觉如何....
建商被同意户天天打电话臭干谯 感觉是...?
阿不就还好都更是多数决能强拆
不然是要等到民国几年
而且多数决了台湾都更还是这么慢 北市老旧房子公寓一堆
一直搞"价格钉子户"谁受的了?
大概只有觉青受的了
作者: yiyo0125 (凯爷)   2017-03-08 11:47:00
之前不是有人说根本不住那 流落街头?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47:00
讲直接点 都更就是多数决 不这样走 只想100% 那叫合建
作者: infor (pty)   2017-03-08 11:47:00
开高价不给拆,就该被强迫执行?共产党吗?私有资产有持份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7-03-08 11:48:00
喔 觉青又中枪了
作者: infor (pty)   2017-03-08 11:48:00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7-03-08 11:48:00
这次内容真的不同。
作者: plok011 (labaomjame)   2017-03-08 11:48:00
等你只有一间房子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作者: GayLeeGur (给力哥!!!)   2017-03-08 11:48:00
不管啦 居住正义 我家的蚂蚁不想换窝 不准拆
作者: sherman0315 (...)   2017-03-08 11:48:00
私人都更不是要100%同意?这条文有改吗?
作者: xlaws (Xlaws)   2017-03-08 11:48:00
难得有机会可以变有钱人 不拼一下吗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48:00
没强拆的都更 那是在骗 把同意户搞死
作者: asstitle (ass)   2017-03-08 11:48:00
觉青也觉醒了 发现文林苑挺错了 所以这事件当然不出来
作者: infor (pty)   2017-03-08 11:49:00
大大,当强拆民宅这事发生在你我身上绝不好玩,民宅要是刚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49:00
都更法规定75% 目前实务上 都走到90%以上了
作者: ugliness (我正在什么也不做)   2017-03-08 11:49:00
建商拆了人家房子,钱有给人家吗?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7-03-08 11:49:00
其实那个钉子户是房仲的 厂厂
作者: j53815102 (此子不可留)   2017-03-08 11:50:00
透明觉青又躺枪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50:00
可以去搜新闻 建商会赔ㄧ栋新房 加上钱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7-03-08 11:50:00
在扯啥,强制拆要公告,哪有骗去协商突袭拆的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3-08 11:50:00
连伟大的市长都说过程有瑕疵了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7-03-08 11:50:00
觉青又再搞笑了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3-08 11:51:00
一边跟你协商 然后你一出门就拆?这种钓鱼拆屋法真合法
作者: kai91   2017-03-08 11:51:00
老房子碍到你了? 又不是危楼干嘛一定要被都更?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51:00
定型化契约就搞定了 我说阿 政府有GUTS一点 都更要还
作者: spotmay (THE END )   2017-03-08 11:51:00
文林苑时 你怎么不这样说?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52:00
是不要 早点说 不要大推都更 又不当坏人 少糟蹋同意户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7-03-08 11:52:00
强拆有突袭这么好用。就不会有时间找立委了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7-03-08 11:52:00
都更有大多数人同意就能执行 不然要怎么都更
作者: Runco (Runco)   2017-03-08 11:52:00
今天拆他家明天拆你家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3-08 11:52:00
风向好乱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08 11:53:00
依照本版标准 觉青是DPP支持者 但这次摆明就是9.2在那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7-03-08 11:53:00
没错啊,但是蓝营执政觉青好像不是这样说的耶,居住正义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3-08 11:53:00
所以大致上大家的结论是只要同意户达到比例,就可以强拆
作者: GayLeeGur (给力哥!!!)   2017-03-08 11:54:00
都更就是旧房换新房或高出市价卖出 实在利多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3-08 11:54:00
既然为了多户利益是ok的,但可以不要都盖那么丑吗。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3-08 11:54:00
只要达到比例 就可以一边跟不同意的人说要协商 一边趁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3-08 11:54:00
奇怪怎么没有学生跟导演出来帮忙呛声?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7-03-08 11:54:00
法律怎么订就怎么执行 有问题就去告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08 11:54:00
如果你是透天的 房是你的 地是你的 我认为建商不该拆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3-08 11:54:00
换人执政觉青早已不见了 要换回kmt执政觉青才会回来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3-08 11:55:00
他出门时拆屋子 这是合法的 未来请所有建商比照办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3-08 11:55:00
题外话:说没人出来的其实可以自己出来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08 11:55:00
但这是公寓 你也只是其中一户 就跟管委会一样 多数决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3-08 11:55:00
所以建商根本没申请强拆阿。那还搞屁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08 11:56:00
从大法官释宪后 新的都更法躺中央几年了 现在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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