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8/880185.htm
东森
2.完整新闻标题:
影/官员坚持弃养动物违法 林岱桦:我就没办法养啊!
3.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日前建议政府收容民众随意放生的动物,引发争议。她3日主持《野生
动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协商的影片终于公布,林岱桦直言,“如果我就是没有办法养怎么
办?我已经养了这个东西养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没办法养他了,那怎么办?你
告诉我答案就好!”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只好回应,“弃养动物就是违法。”
林岱桦日前召集朝野协商,讨论《野生动物保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她建议,在主管
机关拟定放生办法前,应由农委会或地方政府收容中心收容。
协商中,林岱桦杠上林务局长林华庆,林岱桦认为,民众无法饲养的动物,政府有收容的
责任,但林华庆强调,“弃养动物就是违法”,林岱桦还怒呛3次,“局长,你现在是在
跟我对摃腻?”
林岱桦多次强调,这不是“弃养”,只是“没办法养”,“我的经济出了状况没有办法养
啊!那怎么办?你政府要告诉我!”,林华庆也坚持,弃养就是违法,可以送回店里或找
人代养,双方谈话没有交集。
林岱桦与林华庆对话纪录
林岱桦:“我就是买了这个,或是无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养它啊!我
住在高楼大厦,我没办法养”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收容所只能收养第1类…你再送回店里面....我会告诉他们这样,
或是找其他寄养或是朋友...”
林岱桦:“请你务实一点啦!”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我讲的很务实喔!”
林岱桦:“我已经买了,店怎么会再收,你在讲什么鬼啊?”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不用钱的,店为什么不会再收?”
林岱桦:“不可能啊,店怎么会再收?”
其他官员:“动保法本来就有规定不能弃养了,买的人本来就有那个责任了。”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我刚讲动物保护法事实上是有规范的”
林岱桦:“如果我就是没有办法养怎么办?我已经养了这个东西养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
,我真的没办法养他了,那怎么办?你告诉我答案就好!”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委员.......弃养动物就是违法。”
林岱桦:“那怎么办?我没有办法养他啊!那怎么办?”
其他官员:“找人代养。”
林岱桦:“那你觉得这务实吗?”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很多人都这样啊,就像猫狗他没办法养,他也会帮她找新主人啊,
这很务实啊!”
林岱桦:“我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啊,收容所是不能杀的。”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收容所也有您讲的这些,工作人员早上一打开门看到门口摆着一只
鸟,他们也会收容。”
林岱桦:“我要正当的告诉他,我要请你收容啊~”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呵呵呵....”
林岱桦:“没有~我觉得你们讲的很不实际,我只要想到我现在住在大楼里面...”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不是!依动物保护法本来就不能弃养动物啊!”
林岱桦:“我没有要弃养!我告诉你说我没有办法...所以说这就是台湾行政单位的缺失
啊!”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呵呵呵....没有,您的讲法就让大家公评嘛~”
林岱桦怒:“局长, 你现在是在跟我对摃腻?”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不是啦!我们现在是在讲...”
林岱桦:“你现在是在跟我对摃腻?”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委员,我们是在讨论啊…”
林岱桦:“你在跟我对摃腻啊?什么叫做我们来公评?我现在要跟你讨论方法!我觉得你
才在云端勒!你现在这样是怎样?”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委员,您的意思是弃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林岱桦:“我告诉你,我没有要弃养!”
林务局局长林华庆:“你说他不想养啊....”
林岱桦:“对!我就真的没办法养!我的经济出了状况没有办法养啊!那怎么办?你政府
要告诉我!因为我们现在是宠物没有管理!每一个人,你们现在是不敢做,也没有办法做
!每一个养宠物的人他都要有责任,我认同!你要怎么管理我?你没有要求大家要申请什
么?那我就要跟你登记啊!我要缴税啊!你根本就做不起来嘛!那我现在只是在后面收尾
!因为这个机制是良性的,当你有登记..去看看各国的法规,没办法养时怎么办?”
听这真的好好笑,还想选市长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