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ETC催缴欠费邮资7400万 高院判政府埋单

楼主: MagicMoney (魔法洗钱灵)   2017-02-17 17:50:06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ETC催缴欠费邮资7400万 高院判政府埋单
3.完整新闻内文:
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委托远通电收公司办理电子收费(ETC)业务,2007年双方约定若
用路人欠费,远通应以挂号信通知补费并收50元手续费,不料2012年立法院决议应先寄平
信通知用路人欠费,若用路人未在期限内补缴,才寄挂号信催讨并收手续费。远通认为超
出合约的平信邮资增加营运成本,提告要高公局赔偿3年多的平信邮资7千400多万元,高
等法院今天如数判准。
远通指称,关于平信通知的费用,双方曾约定由高公局负担邮简印制及邮资,远通负担其
他如判案成本、车籍查询、短信等相关费用,当ETC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启动后,就照
这样分摊,但立法院2014年年1月审议中央政府总预算时,认为交通部以国道公路建设管
理基金,支付催缴通知的邮资,是图利远通,要求交通部立即停止,于是交通部从2014年
1月起,拒付平信通知邮费,造成远通营运成本增加且违反双方约定,因此求偿2014年1月
至2016年2月间的平信邮资7千400多万元。
高公局主张,ETC系统是远通设计的,这设计有不足之处,导致向用路人催缴欠费时,可
能因为法令变更而衍生超出约定的费用,这是可以预知的,而催缴欠费本来就是远通的义
务,不是高公局的事,不应由高公局负担平信邮资。
法院依据相关事证,认为双方一开始约定远通只负担寄送“挂号邮件”催缴通行费的义务
,后来因为法令变更,规定要先寄平信通知,这时候双方另立契约,高公局同意负担平信
邮费,因此认定远通求偿有理,高院判高公局须赔偿远通7千400多万元。可上诉。(丁牧
群╱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7/1058386/
5.备注:
马英九当台北市长时的决策造成后任者负担 当总统的决策也造成后任者负担 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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