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没结婚生小孩的女生 为什么还是不用当兵?

楼主: DarthCod (鳕鱼)   2017-02-10 16:41:14
生小孩和当兵有什么关系?
别人拿生小孩来搪塞当兵本来就已经很不伦不类了,你干啥还顺着人家的逻辑去
扯生小孩免当兵?
这话出口接下来就是女性主义会出来呛声说传统社会逼迫女性生小孩。而且生小孩
真的超级伤身体,然后战场连开说当兵和生小孩哪个惨或女性生育自主。
相反的跳过这个战场,女性主义根本没有正统论述可以找你碴(个别团体的唬烂
理由还是有)。
讲这么多还不如去国发会网络平台附议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59b22da7-07cb-4dd0-bda2-87307ce39635
这次指定法务部回应
所以说现在到底能不能发钱啦
如果明天00:00前没被版主删文or修推文的话
以下每10楼100p
100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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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兵役法》指涉性别之条文及相关条文或废除《兵役法》施加于国民之任何迫兵制度
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现行之兵役法,最初制定于民国二十二年,称我国男子皆有服兵役之义务。然自行宪
后,立法机关从未检讨其内容是否符合宪法之平等原则。
  释字490号所谓“立法者鉴于男女生理上之差异及因此种差异所生之社会生活功能角
色之不同”当为民国二十二年时男女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又称此立法“系为实践国
家目的及‘宪法’上人民之基本义务而为之规定”,然而民国二十二年并未有宪法,大法
官何以揣摩训政时期第3届立法委员的心思?
  此解释文中所谓“男女生理上之差异及因此种差异所生之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强烈暗示“男性应有阳刚气质,女性应有阴柔气质”之刻板印象。此举严重伤害性别平
等之促进,甚至可以说是歧视言论。
  即使当初立法有其时代考量,现今政府也应根据时下“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来
判断该法条是否合理,而非墨守该解释文作为护身符。近年来许多性别平等运动相继进行
,“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早已不能用“男女”两性作为粗略的划分,那么《兵役法
》又岂能墨守成规?
  国防部近日在相关议题上的回应即犯了以上诸多谬误。即使内政部予以提醒“就兵役
法之立法目的与区别对待是否合理检视平等原则”,仍不仔细比对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
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条所规范“暂行特别措施”的适用情形。亦不曾考虑将此法条修裁
成“暂行特别措施”。使这制度难以像公约第四条所说“在男女机会和待遇平等的目的达
到之后,停止采用”。更有甚者,兵役制度实际上造成公约所禁止的“导致维持不平等的
标准或另立标准”现象。此制度若不能明白表示为“优惠性差别待遇”,则必然会加强上
文所述之性别歧视。故即使欲维持此制度,仍应修法使其成为“暂行特别措施”。
  国防部以为本国兵役制度“为大多数国家之法律所明定”。然大多数国家在实务上不
强制要求国民服兵役或接受军事训练。2003年,欧洲法院判决德国男性征兵违反欧盟平等
待遇指令。美国目前只在法律上保留征兵,2016年六月,参议院将女性纳入征兵法案;
2013年,挪威通过女性征兵法案,并已在2016年实施;瑞典也将在2018年恢复不分性别的
征兵。以上这些国家虽不在多数,也未必不能供我国参考。
  国防部认为实施募兵制转型后,可以“让符合服役标准且有志从事军事专业工作女性
可以加入国军行列”。然而《兵役法》现状并非已完成募兵制转型的样貌。如果政府真心
想要落实募兵制转型,那势必要废除《兵役法》中强迫男子服兵役和军事训练等法条。才
能“让符合服役标准且有志从事军事专业工作男性可以加入国军行列”。
  是以《兵役法》的修正有其必要性,不分性别的征兵、或者完全不征兵,才能促进性
平。
利益与影响
  《兵役法》之修正有助于我国性别平等之发展。无论男女皆征、男女皆不征都能使国
人消除“男强女弱”的刻板印象。
  尤其再搭配非武装国防等全民国防概念,又能使国内有更多的国民一同参与国防事务
、促进军民一体。不再有“军人、民人”的差异和隔阂,让我们的国防体系更贴近现代社
会。
  更重要的是,去除掉国人刻意要求男性阳刚气质的习惯,让具有阴柔气质的男性更能
融入社会。也不会再有“不当兵就不是男人”的偏见,也能减少对公众人物“闪兵”的指
谪。让当兵不再成为求职与社会成长的影响因素。
  再者,此两种作法对于国防需求也有极大的帮助。征兵不分性别,可以获得的兵员数
自然大于只征单一性别,军队的组成越多元,也越能完整军队的功能。进一步说,这种打
破性别刻板印象的做法更能鼓励女性继续“从事军事专业工作”、“加入国军行列”。国
军也会因应更多的女性加入军中,益加积极地改善女性军人的“服役制度环境”,保障“
性别平等与工作权”。未来征兵的员额也不必如此大规模,仅征召愿意福短期兵役者即可
获得最菁英的士兵。
  而在法律上废除征兵制度也有助于全募兵的推动。以往年年政府皆遭人讽刺“全募兵
跳票”,若废除征兵法条,那全募兵自然就没有跳票的空间。既然没有跳票空间,国防部
就不会被指谪“募兵跳票”,“107年起不征兵”的政策也能够兑现了。
  现阶段对于此制度的不明确,使人难以辨别,这究竟是女性专属的父权红利,抑或是
促进性别平等的肯定行为?如果一直暧昧其词,那么近百年来的两性战争就没有终结的一
天。不能够认清现状,那女性就不知道自己如同原住民或是一些弱势文化一般的处境,而
把一切的性别刻板印象视作理所当然。若能排除这些复杂的原型,使所有的性别皆能得到
解放,那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绅士”、“好女人”、“良家妇女”、“新好男人”等基于
性别而对个人所进行的压迫。国家若能做此表率,那国民自然不会再受到自己天生性别的
负累。
  而国家若有如此进步的人权展现,那在国际上的地位必然益加受世界的尊敬。如果同
性婚姻的法案,就足以让世界重视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国家。那么成为亚洲最重视性别平
权的国家,更能提高我国的国际名声。国民也会为此感到骄傲,增加对国家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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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之铭言:
: 记得台湾大法官解释是说,因为女生有生育小孩的责任,所以不用当兵,
: 男女平等,宪法规定,国民有服兵役的义务,女生也是我国的国民,宪法没有改成男生
: 才有服兵役的义务前,
: 那没生养小孩的女生,不就应该是要当兵吗?
: 现在有替代役可以选择
: 没结婚生小孩的女生 为什么还是不用当兵?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6-02-10 16:41:00
好喔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17-02-10 16:42:00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2-10 16:43:00
赞 鸡掰台破女每次讲到当兵 就说女人要生小孩 肏她妈结果一堆女人不想生 这就跟女人不想做家事煮饭 结果还她妈无
作者: yuponkimo (沈侠)   2017-02-10 16:44:00
修兵役法啊赞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2-10 16:44:00
耻吃她妈煮的菜是一样的道理 要叫这群破女当兵是对的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7-02-10 16:45:00
这道不好吃 自助餐会装死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2-10 16:48:00
推,这ID一直超努力XD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7-02-10 16:50:00
坐等发钱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2-10 16:53:00
作者: kinmenGD (金门铨志龙)   2017-02-10 16:55:00
发钱就帮你推啦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2-10 16:56:00
嘻嘻100 不过现在只有32覆议好像很难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2-10 17:25:00
这篇能修正吗? 完全没有针对过去大法官女人生小孩的借口攻击 让他们没办法自圆其说 现在生育率低这个证明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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