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9成民众反废死 钱建荣:不要害怕民意

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7-01-27 03:07:19
※ 引述《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之铭言:
: ※ 引述《TianlonG (78)》之铭言:
: : 台湾9成民众反废死 钱建荣:不要害怕民意 司法帮的是少数人
: : 石秀娟 2017年01月26日 17:58 风传媒
: : http://www.storm.mg/article/217252
: : 台湾反对废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反对死刑检察官、法官在量刑时承受不小压力
: : 呼吁台湾废死的国际人权专家坦承,这的确很难解决,但台湾不再判处或执行死刑
: : ,甚至废死,是“绝对有可能”的;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钱建荣则说,司法者“本来
: : 就不要那么害怕民意”,因为“司法者帮的就是少数人”,当行政、立法权不愿履
: : 行联合国两人权公约的废死义务,“司法权应该自己来做”。
: 废死的问题是道德问题而非专业议题
: 和同婚一样 同婚是人伦问题也非专业议题
: 专家少数决只能在专业领域成立 道德标准本来就是该由社会多数决
: 这些司法人员明显搞不清楚这两件事本质上的差别 才会有这种奇怪的理论
科科,这就牵涉到法律学门的内战了......
有一门认为,法律,就是法律专门的学问
要脱离所谓的政治、道德、社会文化的概念馆范畴,
以法律的文字论述法律,才是个纯净的法律学......
然后由此得到的形而上的结论,才是最好的指引。
由此制定的法律,方可完成法律学所欲追求的真理目标。
不然都会有被污染,让法律受到错误的思维影响评价之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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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马上就被其他派系打脸了....
但问题是
这门的说法,可是受到相当多的“清流”、“高档”人士赞同。
不然岂不是达不成“rule of law”、“法律的引领与教化作用”
还得“以法论法”勒
嗯......
: : 9成民众反废死 国际专家:领导者应影响民意
: : 两公约的国际审查委员在今年的结论性意见与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台湾执行死刑的
: : 数量和过去无异,他们对台湾废死进度迟无进展“深感遗憾”,而台湾政府也持续
: : 以绝大多数的民意支持为理由,保留死刑。
: : 根据法务部所引用的最新民调,去年由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在2016年7月发表的
: : 调查显示,高达90.6%的民众反对废死。虽然近年来包括欧盟等国际人权专家不断
: : 呼吁台湾,即使民意不支持,领导者应展现意志,影响民意,而非跟随民意,但如
: : 何面对舆论压力,仍是推动废死运动者的关切。
: : “不是民众要什么 司法人员就回应什么”
: 法官判案本来就不能由人民投票 因为人民不具搜证和判读的专业知识
: 法官的权力在判断个案不在通案 社会的普适道德标准并不是由专家决定的
呵呵
法律的“引领功能”
对上广义和狭义的以法论法....
: : 萨玛尔指出,阿富汗也仍有死刑,如果有民调,应会有超过95%的民众支持死刑,
: : 但近年向阿富汗国家人权委员会游说反死刑的声浪也增强,民众支持死刑主要因为
: : 对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标准的了解不够,且阿富汗有很多违反人权的事件,包括杀
: : 戮、绑架孩童、鸦片种植等,民众认为死刑可以对付相关犯罪,“但是执行死刑能
: : 带来一个安全、稳定、和平的社会吗?答案是不行的”。
: : 她指出,相较于阿富汗,以台湾的教育和法治程度,要废除死刑虽困难,要花很多
: : 时间和耐心,但是“是有可能的”,阿富汗也有很多保守派人士认为,依伊斯兰教
: : 法,杀人者就必须被杀,但是教育能够改变民众看法,只要政府及领导者能采取大
: : 胆、勇敢的行动,认真面对这个问题,就有可能说服民众。
伊斯兰教法 = shria = 自然法的上帝创造的天法概念
哪有不屠戮犯人的神?呵呵。
: : 对于司法人员,萨玛尔也说,司法人员也应和政府一样,要带头推动废死,不是民
: : 众要什么,司法人员就回应什么,“而是要落实保护人性尊严的原则”。
: : 罗伦岑则指出,舆论是会受到民众所接收的资讯影响的,政府应带头影响民众对死
: : 刑的看法,“我并不是说法官不用重视民众的意见,他们应该要”,但是,“关于
: : 死刑等酷刑的问题,法官应有足够的勇气做正确的事”。
: 法条里是否存在死刑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是有无人达到被判死的标准
: 法条里有死刑 但人民几乎没人跨越过那条线 就等同实质废死了
: 把死刑从法条里合掉只是形式废死 形式无法影响到实质面
: 反而会因为法条立了上下限 造成适用上不公平的结果
啊? 拿掉死刑了,怎会无法在实质判决上造成结果?
你说的实质面是说要人民具备不去触碰到死刑的惩罚程度的行为内涵?
1. 刑法老师说:
法律有引领功能...至于愤怒的移转、被害人家属是否因此犯案迁怒、
是否造成外溢的不必要案件,这是家属自己要克制的....
呵呵呵,也是啦,人生在世本就是种磨练....
2. 匪区学者:
我方目前研拟许多取消死刑惩罚的条文,主要针对以下
甲. 在全国的范围当中,近几年来已少有触犯、执行者,有的甚至几年没一个
死刑案例,所以这规定是多余的,可以废弃的,刑度可以下降的。
乙. 非因为重度侵害身体与生命法益之条文的惩罚....
但似乎这两类的状况,在鬼岛的各杀人犯当中,并不符合.....
转世舜帝的名言:“杀一个不会死”
“然后现在有点后悔了”、“我是有可教化能力的”
: : “行政、立法权不面对废死义务 司法权就自己来”
: : 国际审查委员4年前首度来台审查时,主要引用《ICCPR》第6条对生命权的保障呼吁
: : 台湾废死,并连结到第7条禁止体罚和酷刑的条文,今年在结论性意见与建议则直接
: : 引用第7条。他们指出,台湾在学校、军队等各部门已全面禁止各种形式的体罚,但
: : 是“体罚最极致形式”的死刑却仍被使用
鸡巴,肉刑和死刑类似。
那要不要扩张到行政罚金?
每次缴罚单我都觉得好像要屎掉了....
: : 他指出,两公约生效后,废死就是台湾的国家义务,行政、立法权不愿面对,司法
没听过一句话?
契约就是拿来撕毁的!
不知道撕毁这契约,欧洲要提出如何的国际法报复行为?
难道要独创对于未签约国的集体制裁行动喔?
可以写论文了,新领域!
: : 权应该自己来做,司法权监督行政、立法,司法权认真面对两公约,行政、立法就
: : 必须被迫真诚面对这个义务,落实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权的要求。
: : 钱建荣指出,司法者本来就不要那么害怕民意,“如果我们怕民意,就应该当行政
: : 官、当立法者”,因为司法者帮的就是少数人,死刑犯的权益就是少数人的权益,
: : 就是要对抗广大自以为自己不会变成死刑犯的民意。
: 社群愈大就一定会有少数的极端值存在 如果把极端值的适用标准拿掉
: 保证会造成黑天鹅效应 这种错误在经济模型里已经发生过不下 N次
: 机率低就当作没有 结果社会上的重大事件几乎都都极端值造成的
: 道德标准偏离常态 专业能力是极端值 历代的独裁者都是这样
极端者是病人,对病人要有爱,懂吗?
作者: QQMMWA   2017-01-27 03:15:00
作者: silent328kn (黑原)   2017-01-27 03:22:00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1-27 03:49:00
真的 我也对撕毁两公约会有啥后果感到好奇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1-27 04:06:00
就已经国内法化了 我们根本没签两公约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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