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evye (é¯é…¸è‚¥å®…)
2017-01-15 13:30:09大家好,小弟鲁酸肥宅。
本鲁宅为了不使人生留下遗憾,曾于去年致电某绿色县市劳工局,检举前公司违反劳基法,加班费一律以基本工资计算。但因酸宅从来不加班,非属当事人身分,接电话的劳工局人员拼命劝退。最后肥宅暴怒表示坚持检举,该人员才心不甘情不愿接受检举,之后接到的处理结果当然也是“查无不法”。
碰到基层公务员这种态度,还能指望劳工局保护劳工吗?光劳动检查就推三阻四,检查前还先知会公司准备资料,就算真的检查出不法情事也是重罚两万,是有哪家企业会真正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