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7-01-15 13:06:10※ 引述《charles0939 (希望)》之铭言:
: 反而一见面就要感谢
: 如果想要实质感谢
: 依民法即可请求一成价值
: 但看了遗失者的的fb对话
: 他当初有感谢
: 且已在不知谁拿的情况下报了案
: 才有窃盗罪这一公诉案件立案(中国称立案,台湾无此立案制)
: 遗失者说了
: 他想撤案也撤不了
鬼扯 在外遗失不知谁拾取的情况下根本无法默认已有犯行发生 只能报遗失
一般实务上 除非你有证据 如调阅现场监视器影像 可以证明确实有人窃取你的物品
或主张明确"看到有人"偷取你的物品 不然警局不会直接以偷窃立案
因为偷窃会作为刑案纪录 遗失则否 警局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不然警局干嘛吃案?
(有一种例外是 请人去关说 逼员警把遗失做成窃盗去办)
所以不会说你遗失一个东西 警察局就默认有一个窃盗犯X把你的东西偷走
然后别人捡到东西一送到警察局就变窃盗犯X被移送的事情
这一听就知道是唬烂跟避重就轻 居然还骗得到你 有没有那么好骗?
可信度零分!
: 所以这位女士就去爆x公社大声诉苦了
: 我如果是掉手机的人
: 看到这样说我
: 也一定觉得很冤枉
: 以上也只是我看这篇报导得出的感想
: 资料有限无法再详论^_^
: ps.另外此女士截取他人脸书对话,已有侵害他人之个资,如何再授权给媒体?
你法律常识低落到爆炸
脸书对话是公开资讯 根本无涉及三小隐私还是个资问题
你去告也是多个法院认证跟浪费司法资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