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占领立院是公民抵抗权?318结辩法庭观察

楼主: billy3321 (雨苍)   2017-01-13 20:28:25
大家好,我是司改会的执行秘书雨苍。
1月11日,“318占领立法院案”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宣判前的最后一次开庭,
进行结辩的程序。我到法庭旁听观察,也记录了一些相关的法律争点,在此
贴给各位乡民参考。
2014年3月17日晚上,许多民众因为不满当时的立法委员张庆忠在30秒内就将
原本要逐条审查的服贸送出院会,冲进了立法院,占领立法院的议场。有许
多人后来遭到检察官以“煽惑他人犯罪”、“妨碍公务”等罪名起诉,但他
们认为这样的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是行使人民的“抵抗权”。历经两年的
审查,这个案子在2017年1月11日进入结辩,即将宣判。
1月11日,台北地院就“318占领立法院案”犯罪事实第一(计画并鼓励民众
占领立法院)及第三(议场内与警察的冲突)部分进行结辩。在这个案件中,
大多数被告被起诉的罪名为妨害公务与煽惑他人犯罪。同样是占领官署事件,
在324行政院案中,当时的行政院秘书长曾就入侵行政院一事提起“无故侵入
他人住居”的告诉,不过这项罪名是告诉乃论的罪名,而立法院并未对入侵
的参与者提起相同的告诉,因此“煽惑他人犯罪”这项就有了一些争议。
煽惑他人犯罪的争议
检察官认为,如果是煽惑违反行政罚可以不起诉,但本案所煽惑触犯的是刑
法(侵入他人住居),即使对方未提告或未遂,仍然达到起诉标准。
对于检察官的论述,律师郑深元认为有很大的问题。他认为,德国刑法第111条
规定的煽惑罪是要防止煽惑他人支持类似纳粹的诉求,避免纳粹再起。依德
国法规定,煽惑犯可准用教唆犯的规定,如果正犯(被教唆犯罪者)的犯罪
行为不存在,则帮助犯(教唆者)亦不会成立犯罪。他认为台湾的煽惑罪应
当也是如此。而在德国的刑法规定中,煽惑罪会与煽惑去触犯的罪相关,这
是为了避免被煽惑者没有犯罪、或是仅犯下轻罪的状况下,煽惑罪的当事人
被判处更高刑度的不合理状况。
在过往台湾的例子中,煽惑他人犯罪大部分是在签赌相关的案例中使用,因
为当事人煽惑他人犯下赌博罪,而以此罪起诉。在318案中,因为立法院并未
对参与者提起“侵入他人住居”的诉讼,律师郑深元认为在这种状况下法院
应当做出不受理判决。
律师罗秉成则在法庭上认为,检察官以“煽惑”罪名起诉,他无法接受。他
说,如果被告真的是“妖言惑众”,他可以接受,但这些人真的是用妖言迷
惑大家吗?他说,“我也进入过议场,我是被煽惑吗?”律师刘继蔚则认为,
如果过度过大解释“煽惑罪”,恐怕会造成对言论内容的管控。
除此以外,此案最重要的争点在于,这个案子是否是人民行使“抵抗权”?
法院是否认定318运动是“抵抗权”的展现?
抵抗权的争议
检察官认为,虽然德国宪法中有规定“抵抗权”,但台湾的法律并无明文规
定,因此不认为本案可以适用。检察官还以之前的劳基法修法为例,说明在
法条审查之后,还有党团协商、二读与三读可以修正法条,未达“最后手段”
的阶段。检察官说,虽然他认为本案不适用抵抗权的规定,但仍期待能透过
解释宪法的方式具体厘清台湾是否能使用“抵抗权”,以及相关的要件。
律师尤伯祥解释,“我国法律未明文规定就不适用”的想法有很大的问题。
宪法来自于人民,要保障人民免于国家侵害,就这个观点来看,“抵抗权”
的概念当然适用。
他回顾,在318之前大家印象最深刻的事件是马王政争。当时马英九为了强推
服贸,希望能拉下与他意见不同的立法院长王金平,居然允许检察总长跟他
报告窃听的相关案情,并以党主席的身分开除王金平党籍、使王金平丧失立
法院长身分,进而推进服贸在立法院的审议进度。
尤伯祥说,从此案例就可以看到,为了服贸,马英九连司法权都介入,再利
用党主席的身分斗争立法院长,足证为了推动服贸,马英九已有毁宪乱政的
行为,台湾的民主濒临倒退边缘。
针对检察官认为人民可以用各种方式影响民意代表,黄郁芬则认为,在当时
的状况下,许多掌握政治权力的人无视民意,才会产生大埔案、反媒体垄断
等等抗争,当时虽然有抗争,政府却从未停下来过。当时马英九已以党纪约
束党籍立委要硬闯服贸,更何况,在张庆忠强硬30秒通过服贸之前,立法院
党团协商已经做出“逐条审查”的结论,证明立法院已经形式化。如果不用
各种手段抗争,恐怕未来再也无法扭转。
对于进入立法院的行动,律师苏孝伦认为,这是紧急性集会游行,不构成犯
罪,且立法院目前排除于禁制区,因此应向民众开放。
他解释,集会游行法的前身,是动员戡乱时期的动员戡乱时期集会游行法,
当时立法院被划定为游行禁制区;但在台湾民主化后,现行的集会游行法禁
制区已经排除了立法院,代表当时立法者认为,立法院是行使民意的机关,
当然容许民众进入立法院表达意见。律师李亦庭也认为,进入立法院是表达
象征性言论。
律师罗婉婷则以美国占领议会的行动说明,美国认为议会大厦是公民论坛,
应有一定程度的包容骚动。面对占领议会的民众,威斯康辛州还声明不会镇
压、不会追溯占领民众,并鼓励大众聆听他们的诉求。
黄郁芬说,民众对民意代表的授权不代表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更不代表人
民什么都不能做。民主的意义应该在于保障人民权益,在民主失灵的时候能
有能力抵抗。他反问,社会法益要保护的是什么?是私相授受的权贵,还是
人民?他期待,民主政治失灵的时候,能让每个人成为被法律保护的人,也
期待法官应尽可能相信民主的本质,让台湾的司法一起守护这个价值。
陈为廷则呼吁,这个审判应会让未来的台湾人看到,在2017年的台湾,究竟
审判是如同1970年一样,还是司法有勇气一起与时俱进?
黄国昌说,在一开始,他就不认为这个审判是为了他个人,而是在于法治深
化、民主防卫。他说,对于检察官、法官在案件中执行职权的行为表示尊重,
但若是大家当天都在现场,相信他们也会一起加入进入立法院的行列。他呼
吁,面对行政与立法的混乱,展现法律人的风范与视野,才是司法的职责。
今年的3月31日,318案件的这个部分即将宣判,另外在立法院前妨害公务的
案件部分,也将于下周二1月17日结辩之后择期宣判。究竟台湾民众能否享
有“抵抗权”,有能力可以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向当权者说不?此案是“公
民不服从”的指标案例,请大家一起关心。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1-13 20:29:00
违法乱纪当受国家制裁陈菊:非法抗争是反民主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7-01-13 20:30:00
你不是党产会的吗 怎么又去司改会了?
作者: haohaobobo   2017-01-13 20:31:00
八卦版是给你用来带风向的吗 想利用乡民影响司法吗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7-01-13 20:31:00
打警察的学生交出来阿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7-01-13 20:32:00
闯立院还可以讲抵抗权,闯行政院就有点过度了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1-13 20:32:00
国家暴力之下,人民本该起而反抗,冲行政院是必要之恶!持续关注此项判决!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01-13 20:33:00
作者: haohaobobo   2017-01-13 20:33:00
对民进党现在反公民抵抗权怎么不出来谴责啊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1-13 20:36:00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7-01-13 20:37:00
民进党要推夜店法 怎么不看你出来讲话?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1-13 20:38:00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7-01-13 20:39:00
作者: sdhpipt   2017-01-13 20:39:00
作者: haohaobobo   2017-01-13 20:41:00
劳基法 电业法完全视而不见 到底知不知道现在执政党是哪党啊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01-13 20:42:00
党工窜出啦好可怕喔人家只是报告事情而已是在凶几点谢谢雨苍~加油
作者: aponderek (看着u就是种幸福~开心)   2017-01-13 20:48:00
好了,党工领完钱可以下去了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1-13 20:50:00
哈哈哈哈啊哈,煽惑他人犯罪何时被限缩成这样?不过用煽惑他人犯罪真的不大ok但妨害公务...这条应该是跑不掉的反正地院而已,有罪无罪应该都会到高院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1-13 20:59:00
PUSH!辛苦了!!
作者: coober   2017-01-13 21:00:00
推推~ 辛苦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