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郭芳煜:研议劳工休息日加班请假规范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6-12-29 14:51:12
: "排定加班临时喊cut的请假规范"加上"可调整并不一定要在周六",
: 这种解说方式,就代表不管休息日在哪一天,它根本不是假啊...
: 也就是说休息日相当于"工资比较高的可工作日"?
: 备勤日??
: 被郭部长这样讲一讲,休息日一点休息的感觉都没了啊.
休息日 在立法概念上 就不是假日也不是假期
劳动部本来在休息日体系设计 本来就是把它当作"待命加班日"也就是"备勤日"来看
所以休息日出勤的计薪规范也是放在跟一般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劳基法第24条放在一起
为什么休息日出勤的相关规范不是放在劳基法第38、39、40条呢
因为当初主管机关根本不把休息日当作假阿 所以连劳基法第39条 加入"休息日"
也是立法为了避免法律漏洞 让休息日变成无薪假才上去的
休息日本来就不是例假日也不是休假日,所以也不会适用劳基法第40条对已排定假期
的规定,就算你已经某天排定为休息日,雇主仍可以依照劳基法第32条
雇主有使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
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将工作时间延长之。
所谓公司开的劳资会议大家都知道,根本就是公司自己找劳工代表跟雇主演戏而已
假如休息日是假日的性质的话,就必须回到劳基法第38条 需劳工个人同意或工会同意
假如是以排定的假期,如果老板不管你同不同意,都一定要你上班的话,就必须回到
劳基法第40条,必须是天灾地变情形,并且给加倍工资跟补休一天。
但休息日没这种性质 休息日就跟你下班时间延长一样,雇主要你加班还是可以硬要你来
只是加班费算法比较优待成作一拿四,做五拿八这样而已。
回到主题,劳工在休息日加班的那天,"有请假的问题" 这是个很奇怪的逻辑
应该说雇主希望你加班八小时 但是劳工只能配合五小时或六小时的时候
法律该怎么处理,不然你平常日下班时间加班,老板要你加四小时 你只能配合两小时
难道另外两小时要当请假算吗? 当然没这个问题 会发生这个问题 就是因为劳动部
搞出了作一算四 作五算八 不是吗
其实这问题应该也没那么难解,因为目前现行的假日加班规范是这样的
在假日或是假期出勤,就算只有来一小时 也要算整天的钱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劳动二字第○三九六七五号函)
劳动基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工于休假日工作,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系
指假日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一日工资,此乃因劳工于假日工作,即使未满八小时,亦
已无法充分运用假日之故,与同法第三十二条延长每日工时应依第二十四条按平日每小时
工资额加成或加倍发给工资,系于正常工作时间后再继续工作,其精神、体力之负荷有所
不同。至于劳工应否延长工时或于休假日工作及该假日须工作多久,均由雇主决定,应属
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宜,尚难谓有不合理之处。故劳工假日出勤工作于八小时内,应依
前开规定办理;超过八小时部分,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有关国定假日或是其他假期原本排定出勤 但最后要请假的问题 可参考
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这篇回复
http://www.chrma.net/information_1_1.php?id=1088
劳动基准法第42条(不得强制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之工作情形):
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之工作者,
雇主不得强制其工作。
如果我们把休息日工作也当成非正常工作时间的话,那雇主要你做八小时 劳工只能
做五小时 就没请假的问题了 而雇主依法还是要给八小时的钱
现在的问题就是因为雇主不爽 到时候要劳工做八小时(这样才不亏),劳工只能做五小时
等于多付三小时的钱,才会有这个争议不是吗 想想看 这些无耻老板就是想省钱阿
如果是劳工只能配合五小时 你不会只让它做四小时就好吗
同样的如果休息日当天劳工只能配合一小时 你不会就不要他休息日来加班就好了
还要讨论请假扣薪哩 都已经延长工时加班了 还有请假 真的很可笑
资动部还跟着惯老板的逻辑在走 实在有够脑残
作者: Hooz (胡子)   2016-12-29 14:52:00
资进党阿!!! 蔡英文阿!!! 干!!!!
作者: lapetos (latt)   2016-12-29 15:22:00
一例一休的延长工时要劳工同意次,原本的一例并不用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6-12-29 15:43:00
#1OBGq3-_ 都已经问过劳动部.休息日出勤要经过劳工本人同意..还在那边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就可以..资方要上八小时劳方想上五小时.这要自己劳资合意..看新闻说休息日请假规定.是劳资合意完成后..劳方有状况无法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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