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原文下面的推文快被笑死,PTT原来这么多法盲
假如这样算窃盗,试想以下情形
A去麦当劳用餐,因为人很多
现场除了某个奉行速食店不用自己倒餐盘的B留下的座位外无其他位置
A清理完B的餐盘准备用餐时,B出现了
他大声咆哮说他只是去上厕所
他的餐盘中薯条还剩一根、饮料也还有冰块
为何把它倒掉,愤而对A提出告诉
根据某些乡民逻辑:A成立窃盗罪
※ 引述《hopeskyme (渴了)》之铭言:
: 联合新闻网
: “弄痛我了” 病患竟把护理师的iphone丢垃圾桶
: 2016-12-19 12:15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即时报导
: 张姓女子(36岁)8月间到卫服部基隆医院就诊时,认为简姓护理师态度不友善,帮她打
: 针时弄痛她,气得拿走简的iphone,冲到厕所丢进垃圾桶里;简发现后依窃盗罪嫌提告;
: 检方认定,张女基于报复心态,与窃盗构成要件有违,予以不起诉处分。
: 张女辩称,当时简帮她打针时,有反应很痛,但对方态度不友善,她就决定要复仇,趁简
: 去拿尿检瓶时,就拿走她的手机,并冲到厕所丢进垃圾桶,简回来后遍寻不著,她才说在
: 垃圾桶里。
: 简姓护理师则冤枉地说,打针根本不是她做的,当天帮张女检伤完毕后就再也没有接触她
: ,后来发现手机不见,一问之下对方才说在垃圾桶里,她气得提告。
: 检方调查,张女当时将手机拿走后,随即走到女厕丢弃,过程仅有2分钟,与一般窃盗案
: 中,将赃物占为己有情况有别,认定张世基于报复心态,未构成窃盗要件,予以不起诉处
: 分。
: http://tinyurl.com/hlw2rzz
: 沾满屎的哀凤 我不敢用
: BTW~张世?记者都不校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