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我支持婚姻平权不能公投!

楼主: 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   2016-12-11 11:04:02
为什么我认为婚姻平权不能公投呢?
因为同志在台湾人口数约占4.4%,
剩下95.6%的人绝大多数根本不了解同志,
甚至大部分根本没有接触过同志,
在这种权力分配极度不对等的状况下公投根本就是霸凌的一种形式,
可以公投的议题应该是
社会大众“每个人都已经深入了解且会实质造成妳的权益影响“的议题,
例如工作上的一例一休,或是台湾独立与否,
你隔壁的男男女女要结婚,
根本不会实质上造成妳的权益影响,
如果真的要用投票,也是保障同性人权的立场上,
我认为让社工代表或是两性专家去讨论配套方案就好,
重点是要如何让同性伴侣有保障,
以及如何把教育带入校园的方式比较妥当,
剩下那些单纯歧视或是根本不了解同志的人,
根本没有权力提什么公投!
作者: CYL009 (MK)   2015-12-11 11:04:00
我们来看看法律定义的公投
作者: tryit287511 (修女控)   2016-12-11 11:05:00
公投题目"你反对同志婚姻吗?" 这样同婚一定胜利
作者: GSHARP (Mr.Q)   2016-12-11 11:05:00
你说没权力就没有哦
作者: Boyzone (Boyzone)   2016-12-11 11:05:00
既然公投不会过 民意代表就要违反民意让它通过?
作者: akobe   2016-12-11 11:07:00
修民法才是顺应民意唷~~不满意反同赶快去提公投啊
作者: s2657507 (hao)   2016-12-11 11:08:00
他们结婚跟民意本来就没什么屁关系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6-12-11 11:08:00
那昨天参加游行的都是甲甲吗?
作者: s2657507 (hao)   2016-12-11 11:09:00
你结婚不用隔壁邻居的同意 同志伴侣也一样不用
作者: nini200 (200妮妮)   2016-12-11 11:10:00
支持同结婚 但不支持收养
作者: hipab (嗨趴)   2016-12-11 11:10:00
他们如果暴怒冲进立法院的话就真的要公投了
作者: wuyiulin (龙破坏剑士-巴斯达布雷达)   2016-12-11 11:10:00
明明就是台湾的公投永远不会过看看陈文什么的遗害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12-11 11:10:00
=_= 现在不是结不结婚要公投 是专法或民法要公投
作者: jeffrey0706 (TW is my home)   2016-12-11 11:11:00
觉得公投有过才是民意的也太好笑,台湾那个公投法,要过根本不太可能,就连之前跟着总统大选一起投也没有成功达到投票率门槛
作者: blus (ccc)   2016-12-11 11:13:00
为了4.4%去修95.6%的法?
作者: mark2326 (U质宅宅)   2016-12-11 11:16:00
甲甲一直号召人游行宣称有多少万人支持 一直拿出媒体民调宣称同婚是主流民意 不就是为了显示民意 那公投最能展现民意为何不敢呢 这不是自我矛盾
作者: wuyiulin (龙破坏剑士-巴斯达布雷达)   2016-12-11 11:17:00
同意mark2326XDD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6-12-11 11:20:00
当个板?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12-11 11:23:00
不懂法律就不能公投是什么智障理论
作者: mark2326 (U质宅宅)   2016-12-11 11:23:00
同理 反同游行也可以说目的是告诉政府社会上有多数人是存在需要维护一夫一妻婚姻保障的需求 仅仅如此而已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12-11 11:23:00
你的反驳论点更好笑 如果同婚公投就只要两性专家或法科
作者: black17 (喔郎)   2016-12-11 11:24:00
如果过了就是少数霸凌多数,凭什么我不能叫父亲母亲爷爷奶奶,要跟你们叫什么双亲1双亲2,你们要结婚跟我们一点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12-11 11:24:00
那瑞士每年公投可以废掉了 因为投票的人都不是专家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12-11 11:25:00
公投的意义在公诸民意大略方向 剩下细节由行政或立法补齐举例像近年来的瑞士兵役公投 这些投票的人难道是军事家?
作者: iceheart8730 (上班族)   2016-12-11 11:28:00
没结婚会死吗?怎会算基础人权!!!!!!
作者: edison321 (我偏要动几动)   2016-12-11 11:31:00
没受教育 没投票会死吗 所以受教权选举权不是基本人权?
作者: black17 (喔郎)   2016-12-11 11:40:00
你是在逃避问题吗,这并不是教育得好不好的问题,是以后如果小孩在路上叫爸爸妈妈会是犯法的!!这我无法接受的,所以修法根本是有问题的(我再说一次同志结婚真的跟我无关,只是这次修法已经有关到所有人的权益,必须站出来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2-11 11:45:00
民法最好会改这个,楼上你...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12-11 11:47:00
公投教会财产充国库
作者: black17 (喔郎)   2016-12-11 11:47:00
你没做功课就闭嘴好吗?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12-11 11:49:00
公投检举教会财产代替税金或发放奖励金。
作者: black17 (喔郎)   2016-12-11 11:50:00
不然你们以为这次修法是改什么东西?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12-11 11:50:00
犯个屁法。把那国的法律拿出来看再说。你说叫父母有罪的那个国家法条拿出来啊!拿不出来就是造谣现在造谣都能当事实就是了?说得信誓旦旦,法条勒?
作者: black17 (喔郎)   2016-12-11 11:55:00
这次修法修了哪些东西你们先去做功课吧,但绝对不是像他说的对异性恋完全不影响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12-11 11:56:00
先拿出你说叫父母会犯法的那个国家的法条啦! 还是要既续造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