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看到标题,乡民一定会很想立马嘘到XX。
但是,请你们先心平气和的把接下来的内文看完,仔细思考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嘘下去。
于情于理,王景玉的犯行都是很可恶的,这个我承认。
但是于法而言,王景玉会不会被判有罪?我可以站在法学专业的立场,很抱歉的告诉你们
“可能不会”!为什么呢?
杀人罪要成立,必须要有“犯意”跟“犯行”。不过过失杀人除外。
王景玉的犯行有没有成立?有的。因为小灯泡已经死了。
但是王景玉的犯意存不存在?这就有很大的争议了。
由于王景玉在行凶前,曾经吸食一种叫做“浴盐”的毒品,这导致王景玉神智不清,丧失
自主意识,才会造成他杀害小灯泡的犯行。这个因果关系我想没有人会否认吧?
由于我国法律主张“吸毒者除罪化”,那么从“吸毒者除罪化”衍生出来的相关因吸毒产
生的后遗症造成的犯罪行为也适用“吸毒者除罪化”的原则。
反过来说,如果王景玉没有吸食毒品,就不会造成小灯泡被杀害的悲剧。
如果一定要有人为小灯泡的死负法律责任,那就是毒贩,而非王景玉。
过去也有精神病患在发病期间杀人获判无罪的案例。当然该精神病患还是被强制隔离了。
王景玉虽然可能无罪,但是依法吸毒者还是必须强制勒戒。
你们如果要开始在下面的留言开嘘,请至少以法学专业的角度理性看待这篇文章。
我讲一句你们不爱听的,很多社会瞩目的重大案件,最后不是被轻判,就是获判无罪。
看看林益世收贿案,还有洪仲丘被虐死案,最后被告都被轻判,为什么?因为法官是站在
“法学专业”的立场在审理案件,而不是像社会大众是带着私人感情或偏颇立场在看待这
些案件的。
你们要推或嘘,那都是你们行使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请自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