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要4岁女儿开腿看颜色 父3次猥亵辩观察发育情况:好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02/822051.htm
新北市一名54岁数学老师2010年以按摩为理由,对年仅4岁的女儿抚摸全身,还查看下体
颜色。他辩称,好奇女性发育情况,并不是为了满足性欲。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6年
刑期,可上诉。
判决指出,狼父从2010年开始以“经络按摩”为理由,抚摸女儿全身及胸部,直到2015年
才因女儿向母亲诉苦才曝光。对此,他辩称,有学过按摩才会帮忙疏通经络和穴道,女儿
也问下体颜色为何,才会要求脱裤开腿,平时就对女性很好奇,会观察比较小孩和成年女
性的差异,并不是为了满足性欲,也没有乱摸;不过他也承认,身为男性对女性做亲密举
动并不适当。
法官认为,被害人对3次猥亵过程都与证词相符,也没有诬陷父亲的必要,而且本案是由
母亲揭发,加上被告坦承有撩起女儿上衣到颈部、裤子拉到脚踝,并且打开双腿看下体,
因此按摩涉及男女性事,与满足性欲有关,判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