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6060789 (人性观察家)》之铭言:
: 台湾分析事情总是一刀切
: 非蓝即绿,讨厌国民党就是民进党
: 反对同志法案的一些条例就是藐视人权
: 的确
: 同性恋跟每一个人一样
: 我支持每个不同的人种
: 人类都需要一样的人权
宏观的来看 家庭是社会组成群体的最小单位。
稳定的家庭,善加养育后代,整个社会才能够稳定发展。
而婚姻制度是做为保障这个目的的产物。这是社会长久以来习俗传统所留
下的制度,而被我国民法所采纳。
必须强调的一点,在长久以来的惯性下,婚姻从来就没有包含同性,
而这也"不是"国际的主流价值观。
以这个前提的基础下,若有人,例如我,不愿意对婚姻的定义做扩张解释,
仅限于一男一女。是有所立论基础的。
没有小孩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也是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不能因为有的
夫妻无法或是不愿有小孩,而扩张婚姻的定义,到男女之外。
我同意,同性恋有组成家庭的需求,因此建议立专法以平息争议,取得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