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脱衣陪酒称有精神病 法官:店家无罪

楼主: Israfil (赎罪圣音)   2016-11-22 11:51:26
脱衣陪酒称有精神病 法官:店家无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54474 自由
基隆市林姓坐台小姐,在小吃店露乳赚小费被警方抓到,林姓负责人被依妨害风化罪送办;
林女在基隆地院向法官说,“我有精神疾病,只要太High,就会不自主的脱衣服”,法官采
信林女说词,认定属个人行为,判老板林男无罪。
检警︰变相纵容情色业
此判决让检警讶异,警方人员说,业者只要以“个人行为”为借口就可过关,岂非变相纵容
脱衣陪酒情色业?基隆地检署也表示,林女应讯时说店家都知情,还说店家曾暗示“如果被
抓,要帮店家脱罪”,且侦讯时精神状况正常,法院审理时才改口,检方会提上诉。
警方调查,林男在基隆市七堵一处路旁铁皮屋,开热炒小吃店并附设卡拉OK,以每两小时
400元代价,请林姓、萧姓、陈姓女子等人进包厢坐台陪酒,女侍可与男客互动赚小费。
警方去年6月乔装顾客前往查察,24岁林姓女侍酒后,脱掉上衣解开胸罩露乳,想博取顾客
欢心赚小费,警方随即表明身分,将业者依妨害风化罪送办。
林男供称,他只请坐台小姐帮忙倒酒,禁止脱衣陪酒,林女想要多赚小费,才出现脱序行为

林女警询时称,会脱衣陪酒是店家嘱咐,表示可招揽客人还可赚小费,还说万一被抓,就说
是自己的行为。不过审理时林女改口说,自己有精神疾病,“只要情绪太High,就会不自主
的脱衣服”,当时在酒精及音乐催化下,就脱掉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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