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希望台湾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后,也能继续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20 11:14:14
必须要说概念上有点不同。
1. 所谓群婚是?
多对多的伴侣权利义务关系?还是一对多的伴侣权利义务关系。
2. 如果是多对多,那权利主张的顺位是什么?
如果是一对多,个别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3. 这是认定为一种家庭型态还是伴侣型态?
如果是家庭型态,那就基本上都是家属,
如果是伴侣型态,就像第2点说的。
我个人觉得多偶婚可以考虑,但是前提是制度怎么设计?
我希望倡议者可以自己想好后再来说服大家。
※ 引述《tcen (斐阐孕悦)》之铭言:
: 争取同婚不是什么人权团体没事找议题来做的,是因为有这个族群一直在争取,并说明他
: 们的诉求和原因。认同的人就算不是这个族群也会帮助他们一起争取。
: 所以不用“要求”什么人或团体去预备争取这些权益议题,如果到时候有想要所谓“群婚
: ”的族群提出诉求和原因,如果够合理自然支持的人就会多。
: 但不是支持同婚就要支持群婚,这是两个议题。
: “你不支持B就不能支持A”
: 你是小朋友吗?
: ※ 引述《kyle86362 (呆呆呆林)》之铭言:
: : 希望台湾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后,也能继续往“群婚”合法前进
: : 爱一个还不够的,加拿大即将准许群婚了
: : 群婚,polyamory,一种非常开放的婚姻方式。
: : 婚姻双方都可以拥有多个伴侣,当然,这是要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里,不能有血缘关系
: 啥
: : 的
: : 它和母系氏族社会中的一妻多夫制&某些中东国家般的一夫多妻制不一样。
: : 说白了就是可以“多夫多妻”。加拿大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所以群婚也可以是“多夫
: 多
: : 夫”、“多妻多妻”,只要你们开心就好。
: : 希望台湾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后,也能继续往群婚合法前进,迈向先进国家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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