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进警局是在澎湖租的机车爆胎失控飞出去(大概骑70ㄅ)
从医院出来之后就到警局做笔录,警察一直靠北爆胎就是我没控制好叫我赔钱修车了事
惊魂未定还被警察靠北年纪轻轻又离家好远好无助只好就听警察的话赔钱惹
长大之后懂法律了才知道这很有得吵
什ㄇ我赔他,吵一吵搞不好他要赔我勒
马der
第二次进警局是在学校脚踏车被偷
虽然脚踏车不是多贵可是就是很不爽,刚好有时间就去报个案
警察一开始一直卢我说叫我备案就好他们会注意监视器抓到人要告不迟
但反正很闲又比较有法律常识了就坚持要警察开三联单给我
结果警察还是一直要我跟他去拍照采证什么的做一堆事耗好几个小时才愿意开给我三联单
重点最后的结果是学校宿舍监视器刚好被挡住,路口监视器又黑画面
(我说我想看一下他还不给我看,路口监视器没有什么不能看的问题吧??)
总之就是说抓到人再联络当然最后就是没下文
马der,平平台北市,安德鲁抓得到我的脚踏车找不到???
从此之后其实对警察没什么好感
不至于厌恶但小案总有些便宜行事的感觉
然后还有第三次跟第四次啦
不过这两次就比较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是我口渴了跑去警察问能不能装水喝
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