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货到付款可以当场开封后打枪吗?

楼主: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0-16 11:06:58
网络上买了个包
刚刚货运出车来送货
拿了东西就要我付费签收
可是我说 我没看到东西 我不签
我要当场拆 货运不给拆
说要拆付钱签名完再拆
奇怪耶
货到付款的精髓不就是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吗
有没有可以货到付款可不可以验货再付费的八卦??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个人生活)   2016-10-16 11:08:00
诚实信用原则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16-10-16 11:08:00
货运又不是卖家 你可以面交啊
作者: M1006 (M1006)   2016-10-16 11:08:00
别人在上班你来闹
作者: ckk007 (~_~"?)   2016-10-16 11:09:00
货运司机只负责送货收钱
作者: gc9987 (TONY)   2016-10-16 11:09:00
你这样是为难货运吧
作者: sober921 (锁勃)   2016-10-16 11:09:00
作者: taimu (?)   2016-10-16 11:10:00
货运不是卖家
作者: GasaiMayu (我妻麻友)   2016-10-16 11:10:00
作者: zoriyah (\^O^/BA)   2016-10-16 11:10:00
货运不是卖家好吗== 你去找卖家别在这里秀下线
作者: taimu (?)   2016-10-16 11:11:00
你拆封是要算在货运身上?
作者: gc9987 (TONY)   2016-10-16 11:11:00
补嘘
作者: taimu (?)   2016-10-16 11:12:00
7天鉴赏期 不就是看不到实物 购买才存在的配套想绕过流程 那么这法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13:00
其实中国淘宝鼓励大家先验货在付款 台湾落后人家太多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10-16 11:13:00
那货运如果把你这样当拒收退回去卖家你要吗?你有你的道理 对方也要有他的配套被当拒收后卖家再来跟买方去协调如何?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6-10-16 11:20:00
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就在这 只是很多人以为货到付款可取代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10-16 11:22:00
单子写衣服内容物可不是一定是衣服 要把货运拉进买卖双方的纠纷也得看货运公司愿不愿意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4:00
有些是因为运送过程造成的损坏 没有先责任归属 店家怪顾客 反而没保障 所以人家才会建议你先验再收 避免纠纷但台湾没有硬性规定 又怕被当奥客被公审 结果就是吞下去
作者: kai91   2016-10-16 11:25:00
七天鉴赏期不就是在让你验货的吗....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5:00
消保法早已过时 人家2012年就在鼓吹大家先验再收 台湾还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10-16 11:26:00
很多都是用鉴赏期直接退回去的 货运公司就不用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6:00
不准你先验 中国淘宝一样有7天的退货期 还不是鉴赏期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7:00
台湾越修越倒退是真的 越来越保护店家保护老板
作者: ppyy0102 (elise2002)   2016-10-16 11:29:00
本人收过空袋子。711店员也傻眼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30:00
而且人家已经延长到15天 台湾还要先限制你几类不能退https://www.taobao.com/market/global/xfzbzbzzx.php台湾有第三方支付也没用 限制越多越保护老板是真的验货是权利 跟信任对方是两回事 你信任他不会寄坏东西寄错东西 台湾退货还要完整包装含赠品的 看note7退货台湾跟中国规则就落差很大 人家只要机器含水货都可以退台湾还要包装说明书充电器什么鬼之类的全部完整才能难道中国人会比台湾人不懂得去捡或是山寨来套利吗?
作者: uypewo (威力大大)   2016-10-16 11:39:00
上面一堆回复都讲的好像物流业者都不会出问题一样...
作者: InfocusM510 (18avmmcg)   2016-10-16 11:40:00
台湾最美的风景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49:00
没当场验店家可以推托是顾客问题 恶意破坏 不会说他品质有瑕疵 所以七天鉴赏期基本上还是自由心证 加上例外条款后基本上就是刁难你不准退 一堆人还以为这很合理那些内著产品明明可要求只退款不退货的 有品质问题要吞?店家这么怕顾客不如收一收算了 品质把关本来就不是末端消费者的责任 难怪现在店家业配文至上 顾客心得一定吉的然后再说口碑好难做顾客都不说 顾客说了不好听要告人 难怪顾客才不会说你东西好不好
作者: frank72 (不如这样)   2016-10-16 12:00:00
对货运而言验货太增加时间。你以为你只花一分钟。可是货运每天起码100件货以上。那工时是不是要增长一小时半。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2:01:00
可是这样看中国物件更多 他可给验再签 这就是人力配置问题而已 人家立法规定要这样 台湾护老板店家权益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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