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休1新解今上路 工商界盼再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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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1
不管例或休 只要断开即可
〔记者黄邦平、罗倩宜/台北报导〕劳动部重新解释劳动基准法“七休一”原则今起实施
,有三种例外状况可排除,劳动部也透露,依照新的解释令,部分劳工若采按月排休,只
要即使例假相隔超过六天,中间有休息日断开,不“连续工作逾六日”,也不违法。但商
总及工总都表示,虽已提出例外行业,但仍有不少服务业受限,制造业更有急单、旺季等
需求,希望能一并考量。
特殊状况 最多工作12天
劳动基准法第卅六条规定“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劳动部六月底废
止卅年前的函释,取消原可在两周内移动例假的弹性,引起外界反弹;劳动部重拟新解释
令,列出少数例外,可单次弹性放宽,如屠宰业或载客运输业在国定假日连续工作,或在
海上、高山或偏远等交通耗时,还有因为在国外、船舰、航空器、闱场或电厂岁修执勤,
以致有必要连续工作超过六天,都可在征得劳工同意下,最多连续工作十二天。
劳动部透露,今起上路的新令释还有“隐藏版”解释,关键在“不得连续工作逾六日”,
不论是以例假或休息日断开连续工作,且确实休息,就不违法。
急单、旺季与岁修无解
但商总表示,七休一虽新增屠宰业等例外行业,但很多服务业仍有加班需求,“我们是很
无奈配合啦,还是希望能够照顾一下不同行业需求。”
工总也说,过去三个月已对七休一的规定表示意见,例如制造业平日都依规定放假,但遇
到急单、旺季或岁修,仍不免有加班的需求,“显然劳动部还是没采纳我们的意见。”工
总表示,劳动部的沟通确实不够,当初因超商加班才冒出废函释的动作,但超商原本就属
卅个例外行业,并不适用七休一,盼劳动部未来先做好功课。
但“工斗”成员卢其宏批评,很多劳工休息日总被叫来加班,劳动部的解释都是为了回避
“七休一”,其实那些合法的例外都可透过扩大人力解决,根本没必要,难道屠宰业、客
运业都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