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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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乳妹轰警乱搜 警打脸:有前科
2016-08-18
〔记者徐圣伦/新北报导〕新北市21岁翁姓女子,前晚在中和区兴南路一段牛排馆与男友
用完餐后,因男友尿急便红线违停借厕所,警方上前一查,发现翁女是辖区治安人口,使
用手电筒探照车内,搜索手提包,后未查获违禁品。翁女拍下搜索过程PO脸书,质疑警方
没有搜索票乱搜,引发网友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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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女在脸书声称没前科,却遭警搜查(记者徐圣伦翻摄自脸书)
翁女在脸书上呛“妈的!为什么没有搜索票,可以动我车内东西?还翻我包包”批警方故
意找碴。翁女说自己没有前科,竟要被搜车搜包,有网友力挺“没有前科,警察就不能故
意搜索!”直呼这已侵犯隐私,也有网友持反对意见,表示“警察只是做好他的工作,好
好配合其实很快就检查完毕。”
中和警一分局南势派出所所长赖崇良表示,因翁女确实有毒品前科,与她说的没有前科不
符,警方也是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进行拦检,加上搜索车辆、包包有征得翁女同意,
警方也没有动手翻动车内物品与包包,皆是以目视进行拦查。
赖崇良说,《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7、8条有规定,无论是要查身分、车辆,“合理怀疑
其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警方即可查验身分及拦停车辆,因此拦查翁女并无违法
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