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办消防员游行后遭免职 行政法院判徐国尧

楼主: nnz938 (阿祥)   2016-07-29 11:48:45
※ 引述《Roy3567 (路边的大白)》之铭言:
: 有人想知道徐员被记过及申诉的理由为何,最新的行政法院的判决还没上网,
: 不过公务员保训会在104年2月10日做成的保障事件决定书还算写得挺清楚的,
: 但内文很长,约略整理一下这些惩戒理由:
: (一)未经机关许可,兼任非以营利为目的之团体(注:消权会)职务
: (二)违反考绩委员会组织规程禁止录音之规定
: (三)诬控滥告长官浮报加班费
: (四)溢领超勤加班费申领时数
: (五)违反兼任他项业务(注:义务帮民众咨询劳资争议)之规定
: 保障事件决定书全文如连结,至于这些惩戒理由是否公允,看倌就自行斟酌囉
: https://web13.csptc.gov.tw/SearchContent.aspx?IN_ID=31948
感谢提供决定书,小弟看了之后整理一下,也提出一些疑问就教于各位。
第二点: 违反考绩委员会组织规程禁止录音之规定
之所以会有此案是因为高市消防局在103年4月23日接获检举,里面有检举光盘,光盘
附上录音档,徐员虽然否认录音,但是消防局与保训会都认定是他录的,而且
"又因保管不力,使该录音档案外流,遭人检举,足以引起外界对该局未能严守考绩委员会
会议过程应秘密之负面观感,自已影响机关形象"
假设真的是徐员录的,也就是说有人去找出他的录音档,并且匿名提出检举,
除了违法之外还被认定是保管不力。
记过两次
第三点: 诬控滥告长官浮报加班费
高市消防局103年5月15日又接获检举,一样附上光盘与录音档,里头是徐员去廉政署
检举长官浮报加班费的录音档。
录音档内容大概就是有人写信给徐员,说很多长官浮报加班费,徐员就以此跑去跟廉
政署检举,廉政署说你为什么不跟政风检举,徐员说他们都是一挂的。然后廉政署就
把案子交给政风调查,政风调查后说查无不法。
两年后有人不知道为什么找出这个录音档,就拿去检举徐员,说他没证据就诬告长官。
记过两次。
第四点: 溢领超勤加班费申领时数
高雄市规定“超勤时数依勤务轮值表排定计算,每日得报支七小时;……次日上午八时
至九时勤教得再报支一小时。……”
高雄市消防员做一休一,在里面待24小时,每天只能报七小时加班,多的都是送给国家,
如果早上有出席勤教可以再多报一小时。
徐员被认定某天没出席勤教,但是却多报了一小时加班。
徐员说我那一小时是疏忽,但是我整个月份工作时数加起来一定超过那金额。
消防局说徐员102年10月份仅可报支66小时之超勤时数,依每小时金额新台币257元计算,
应发金额16,962元,而徐员那个月实领超勤加班费上限17,000元,多领了38块。
申诫一次
后面有些委员有不同意见,其中主要在讨论第三点,徐员向廉政署检举算不算诬告,
里面有一些徐员跟廉政署的对话,摘录一下:
廉政官询问:其有无先至高市消防局政风室检举?
徐员:“没有,我们局的政风也有问题,因为我上次去那里报一个案子,结果文都还没
送出去,我们大队长就知道了,那就代表我们政风也是有走漏消息给我们大队长”
徐员:如果查都没有,因(应)该我也不会有事吧?”
廉政官:不会阿(啊),因为你是匿名检举嘛,他们也不知道你是谁阿(啊),我会特别注
明说不能泄漏你身分这样子。”
徐员:会不会说我们来这里告发这样变诬告(?)”
廉政官:不会啦,你不能算诬告,我们就是把事情讲清楚这样而以阿(已啊。
结果
廉政署转请政风调查,查无不法,两年后徐员成立诬告,记过两次。
作者: eateate04 (爽死啦)   2016-07-29 11:51:00
公务体系烂不是没有原因滴
作者: yangch (秋天别来)   2016-07-29 11:54:00
整个体系要搞死一个人时,什么毛都可以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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