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unisco (终极鲁蛇)
2016-07-21 11:25:48※ 引述《erik8866 (.人.)》之铭言:
: 如题
: 开车撞死想杀的人 再灌烈酒
: 或是喝了再上
: 又或是装了之后 再肇逃去别地方灌酒 再投案
: 这样算是善用台湾特有法律的一种吗
: 可行性高吗
: 有八卦吗
撇开酒精浓度上升的速度不说的话 这个计画最大的风险就是被警察发现驾驶跟死者之间
的关联性 也就是证明驾驶有蓄意杀害死者的动机
要降低这层风险 如果上网去找一个同样也有杀害某人想法的陌生人 然后约好互相以佯
装酒驾的方式实施犯罪 也就是A去撞B的冤家 B去撞A的冤家 因为加害人与被害人彼此
完全不认识 只要不被发现A和B在网上的联系纪录 这样看起来就像两起偶发的酒驾肇事
鬼岛每天都会上演的事嘛~
当然如果嫌这样还不够保险 这种交换杀人的计画也可以扩展成3人或4人版本 关联性
就又更难以看破了 当然如果其中有人受不了良心谴责去自首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6-07-21 11:26:00警察发现有啥用 法官又不采信 哭一哭可教化有悔意
作者: Nicehb (芋圆的大便还是芋圆) 2016-07-21 11:27:00
可行!!
作者:
M1006 (M1006)
2016-07-21 11:28:00你是不是从老板不是人这部电影看到这方法的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7-21 11:29:00赶快写一个Buber app,互撞经济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6-07-21 11:31:00你这电影演过了啦
作者:
davidkung112 (æ¯2.5ç§’ç”¢ç”Ÿä¸€ä½æœ‹å‹ )
2016-07-21 11:33:00这不是交换杀人吗
作者: boxgod5566 (箱神56) 2016-07-21 11:33:00
别蠢了 这样我就叫你撞死谁 我不去撞 你被抓进去关
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16-07-21 11:34:00互助会的概念?
作者: boxgod5566 (箱神56) 2016-07-21 11:34:00
我一样逍遥 我仇人也消失了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6-07-21 11:35:00傻了 你叫人去杀人,对方傻傻被关不会抖你出来??
作者: MacOSX10 2016-07-21 11:36:00
法官:有动机不能证明一定就是蓄意
作者: raymondlai 2016-07-21 11:59:00
证据在别人手上不太保险,有些事情还是靠自己比较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