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k8866 (.人.)》之铭言:
: 如题
: 开车撞死想杀的人 再灌烈酒
: 或是喝了再上
: 又或是装了之后 再肇逃去别地方灌酒 再投案
: 这样算是善用台湾特有法律的一种吗
: 可行性高吗
: 有八卦吗
撇开酒精浓度上升的速度不说的话 这个计画最大的风险就是被警察发现驾驶跟死者之间
的关联性 也就是证明驾驶有蓄意杀害死者的动机
要降低这层风险 如果上网去找一个同样也有杀害某人想法的陌生人 然后约好互相以佯
装酒驾的方式实施犯罪 也就是A去撞B的冤家 B去撞A的冤家 因为加害人与被害人彼此
完全不认识 只要不被发现A和B在网上的联系纪录 这样看起来就像两起偶发的酒驾肇事
鬼岛每天都会上演的事嘛~
当然如果嫌这样还不够保险 这种交换杀人的计画也可以扩展成3人或4人版本 关联性
就又更难以看破了 当然如果其中有人受不了良心谴责去自首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