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鲁有个朋友
他是华侨,约5年前来台湾工作
大约2~3年前换公司,离开台湾
刚好他换的新公司让他有机会时常往返台湾香港,做资讯交流
本鲁朋友新工作薪水还不错,月薪大概本鲁的10倍左右
不过今年年初开始,他说他做得很不开心
虽然薪水不错,不过老板用10年合约绑住他
现在他想跳槽却卡再违约金,本来想劝他直接跳槽,不要想那么多
但是听到违约金赔偿金额有点吓到
大概台北一间40坪房子价格
这把他这几年工作薪水都赔光光了,让本鲁朋友十分不爽
现在就僵持再那边,没再认真帮老板工作
但老板碍于法规,也不想火了他,
结果现在劳资双方就僵持再那里。
想请示各位,要怎么劝劝我朋友,不喜欢的工作就快点赔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