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数据还可以避重就轻
分母差这么多zzz
明明数据直白显示的是
4轮以上在104年造成842人死亡
2轮(含重型轻型)在104年造成707人死亡(以上数据引自交通部统计查询网)
大型重机在104年造成36人死亡(数据引自交通部官员答复)
反正36>1,549也不是秘密了
另外,目前没有统计数据显示,上述数据是第一当事者死亡还是其他被害者死亡
意思是害死自己还是害死别人
当然如果没意外的话,依照常理大家都知道判断的结果
有发现逻辑奇怪的地方吗?
一直在指点大型重机上路会害死别人,所以要禁止它上路
却可以无视其他车种在路上害死别人,然后要假装没看见?
当然除了肇事造成死亡,交通上还有违规的部份(目前找不到分类太细的统计资料)
那就暂时引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统计结果
104年所有车种违规举发总件数是1,802,705件
其中有几件是大型重机?不知道,但是反大型重机的会说1,802,705件都是大型重机违规
的
当然现在要争的是上国道
那再来看一下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的统计结果
104年国道违规举发总件数是617,891件
(包含行驶路肩、超速、大客车站立乘客、超载、路肩上下客、无照驾驶、酒后驾车、不
依规定车道行驶、任意停车或未摆警告标志、任意变换车道、载货未覆蓋沿途渗漏飞散、
装载不稳妥、装载危险物品未依规定、号牌粘贴反光纸涂抹磨损不清或未依规定县挂号牌
、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等等什么奇耙都有)
其中有几件是大型重机?不知道,但是反大型重机的会说617,891件都是大型重机违规的
(蛤?原来已经开放大型重机上国道了?)
还没开放就这么多,开放了以后还得了?!
老话一句
事在人为,所有用路人上路本该有正确的用路观念并且守法,与车种无关,请用相同标准
对待所有用路人
你今天违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