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接行销电话被强迫消费 退货还要自付运费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赵先生投诉,5月18日他接到一通自称是联邦信用卡特约厂商联合科技公司的行销电
话,先跟他确认相关个资后,包括他部份的身分证字号,才向他推销蚬锭等营养品,因当
时在工作,便要求对方先寄产品目录,业务便先寄两则短信给他,不过,5月23日他却收
到一大箱联合科技寄的保健食品,箱内还附上一张出货明细与以联邦银行信用卡付费1万
9800元的发票,让他傻眼。
赵先生表示,他根本没提供信用卡卡号,不解业者为何可直接向银行请款,致电联邦银行
询问,对方回复,因联合科技回报卡友同意订购,才让厂商请款。
赵先生说,他去电联合科技抗议,强调他未同意购买该商品,对方直接同意退货,却要他
自付运费,最后他花运费160元完成退货,他气呼“太夸张!只是接个信用卡特约厂商电
话,没透露信用卡资讯,就被强迫消费2万元。”。
对此,联邦银行行销企划部表示,联合科技公司是银行特约厂商,赵先生办理信用卡时,
有勾选同意提供个人资料给银行的特约厂商,联合科技才会有赵先生个资,但不包含完整
的身分证字号,因联合科技有提供完整字号,银行才认定赵先生同意消费,因该笔消费已
退货,交易已取消。
联邦银行还表示,因每日电话行销量多,银行不会每通都听,也不会再致电消费者求证是
否有消费,若消费者不想接到行销电话,可去电客服中心办理变更。
联合科技公司蔡姓经理则说,业务员坚持赵先生有同意消费,但记者请他提供电话录音档
佐证时,他却回复录音设备故障,只坦承7日内不须任何理由都可退货,消费者无须负担
运费,此案业务员要求消费者负担运费,确实有疏失,会惩处并退还运费。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兰表示,依《消保法》,电话行销属特种买卖,消费者收到商品7
日内不须任何理由都可退货,且无须负担运费,此案厂商要求运费,已违法,另外,她提
醒消费者,信用卡有任何不明款项,应立即通知信用卡公司列为争议款项,由信用卡公司
负责向特约厂商要求购买证据,举证责任不应转嫁给消费者。(投诉组邱雯馨/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616/886187/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