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表舅性侵外甥女 辩“不小心强奸她”

楼主: sky121 (sky)   2016-05-19 13:20:24
如果案例事实没错的话,依照最高法院99年第7次刑庭决议
与五岁儿童为性交应该论以222条第1项第2款加重违反意愿性交罪,法定刑七年以上
怎么会论以227条的与未满14岁男女为性交罪? 法定刑3~10年
虽然这决议被学者批评得很惨,但实务上法院竟然没采用真是大开眼界
还是说本案是论以222,但具备减刑事由才判到4年6月?
请问八卦版的各位先进有何见解
※ 引述《d86249 (金羊)》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 例如苹果日报、奇摩新闻
: 苹
: 果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标题没有写出来
作者: RELAX999 (RELAX)   2016-05-19 13:21:00
可教化
作者: Ashuya (亚修雅)   2016-05-19 13:22:00
供三小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6-05-19 13:22:00
还用问吗? 来八卦版就是要唯一死刑的阿
作者: elle ( )   2016-05-19 13:24:00
化学去势阿 这种人应该去查是不是累犯可能才对
作者: vankotool (TooLz)   2016-05-19 13:26:00
还用说 这里可是伟大真理的八卦板 死刑 监禁后死刑或凌迟后死刑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19 13:28:00
因为五岁儿不会说不要啊 不想啊 不舒服啊之前不是有恐龙法官都这样说了 所以只好去掉5-10岁惹顺便为了避免麻烦快快签结 当然用未满14岁囉 结案
作者: lyc456 (树)   2016-05-19 13:40:00
这时只好上诉啦 靠北法官他也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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