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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前预测自己99%机会无罪…李全教喊冤 决定上诉
2016-04-23 02:45 联合报 记者郑维真/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因贿选案昨一审判四年徒刑,他喊冤表示“无法接受”,
决定上诉捍卫清誉。
李的辩护律师李永裕表示,国民党在台南市议会为少数,李要选议长,在合
法范围内会允诺一些帮忙,政党政治就是这样。最高法院有判例,在没有非
法的情况下,可各施手段争取选票,不能说这样就是违法。此情形就像“换
柱”案一样。
李全教昨在宣判前受访问时,预测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机会获判无罪,结果法
院判决“百分之一”的有罪。依选罢法一一七条规定,李自判决日起停止议
长及议员职权,议长由副议长郭信良代理。
“难道加入国民党是个原罪?”李全教指出,当初邀请谷暮.哈就加入国民
党,告知她若加入,将会提供资源及合法政治献金,未来可代表国民党参选
立委,但法院判决却忽略要求她加入国民党这部分。
他说,若加入国民党有罪,那民主政治已被玩坏,尤其民进党已全面执政“
我想要赢得司法是不容易的,我很痛心”。
李全教表示,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不感到意外,因为在没有任何证据下,一
审即被判议员当选无效,质疑政治黑手伸入司法。李原本表示“被判有罪就
考虑退出政坛”,但他认为,法院以这样的理由判决,令他难以接受,决定
上诉。
针对市长赖清德及议会民进党团要求李全教辞职,李回应,民进党从头到尾
都不想他当议长。他认为,政党恶斗,政治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
朋友,相煎何太急;自己孤臣难回天,但他是乐天知命的人,该怎么做自有
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