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电邮两协会 立院要求三个月收归国有

楼主: aza0290 (阿兹)   2016-04-07 10:48:13
1.媒体来源:
自由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电邮两协会 立院要求三个月收归国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甘芝萁/台北报导〕交通部主管的台湾电信协会、台湾邮政协会存废再度引发关注
,立委质疑这两个协会并无实质功能,资产沦为私人财产,但交通部却忽视过去立院要求
解散的决议,立院交通委员会昨作出决议,要求交通部三个月内将上述两协会资产归还国
库或把组织解散,否则就送监察院调查公务员失职。
交部:若解散恐有诉讼风险
交通部次长曾大仁说,若将电信协会与邮政协会直接解散或捐赠财产,可能引发协会部分
成员因权益受损产生的诉讼风险;过去有请律师研究过,认为应该继续维持,且现有实质
功能,如果发生诉讼,可能造成监督时期中断,若立院有这样决议,会持续研究办理。
立委:电信协会做土地买卖
立院交委会邀交通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针对主管财团法人进行绩效报告,但焦点全在
台湾电信协会、台湾邮政协会的存废。台湾电信协会董事长钟福贵说,目前主要收入来源
为出租房地租金收入,支出主要用途也为缴纳房地税捐、办理公益活动之用。
立委萧美琴批评,电信协会根本就是在做土地买卖出租,业务内容叠床架屋。
立委郑运鹏质疑,电信协会与邮政协会应该要收归国有,但“讨国产比讨党产还难”;他
说,上一届立院决议要求交通部解散电协,交通部有什么理由不照办?他强烈要求,“电
协、邮协应该解散,其财产及功能收归国有,若不解散,财产也应回赠国库、未来所需经
费由中华邮政及各电信公司编列补助。”
立委郑宝清补充说,电协公告资产为一七一亿元,但市价超过两百亿元,拥有超过半数电
协董事的交通部,没有理由不遵行立院决议。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76403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6-04-07 10:49:00
电邮也有协会哦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07 10:56:00
电邮的邮票没买过?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04-07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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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6-04-07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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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6-04-07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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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ping ( )   2016-04-07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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