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张罚单害警界内哄 基层呛告长官

楼主: loveloser (不良猪)   2016-03-16 10:25:55
※ 引述《assunny1012 (笨桑妮)》之铭言:
: ※ 引述《phosita (phosita)》之铭言:
: : 这警察真的很怪。
: :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有规定,但没罚则。
: : 这种本来就是以劝导为主。
: : 结果这位大警察竟然拿另外的法条,用很勉强的解释来开罚单。
: : 这...上法院也不会赢吧。
: : 不然这位大警察您告诉我,哪一台车曾经因为红旗破损,而被开单过?
: : 如果大家红旗破损都是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9条开单,
: : 你讲的才有点道理吧。
: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84条第1项
: 二、车头及车尾应悬挂布质三角红旗之危险标识,每边不得少于三十公分
: 。
: 三、装载危险物品车辆之左、右两侧及后方应悬挂或黏贴危险物品标志及
: 标示牌,其内容及应列要项如附件八。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9条第1项
: 汽车装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九千元
: 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 二、装载整体物品有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而未请领临时通行证,或
: 未悬挂危险标识。
: 三、装载危险物品,未请领临时通行证、未依规定悬挂或黏贴危险物品标
: 志及标示牌、罐槽车之罐槽体未检验合格、运送人员未经专业训练合
: 格或不遵守有关安全之规定。
: 请问员警纠~竟~是用第29条第1项的第二款还是第三款来罚当事人呢?
: 两相对照,你要罚小红旗,只能用第二款,但是第二款是规定未悬挂,
: 人家有挂,只是大小不符,员警擅自跨张法律所没有的要件,
: 想开就开?想罚就罚?这种员警不只扰民,根本积极侵害人民权益,
: 别说申诫,记过都不嫌轻,
: 这种[管他的,我先开单再说,运气好这傻逼根本乖乖缴钱了事,我就赚到]的员警,
: 还有人挺?
: 八卦都不八卦了~~~
三、装载危险物品,未请领临时通行证、未依规定悬挂或黏贴危险物品标
志及标示牌、罐槽车之罐槽体未检验合格、运送人员未经专业训练合
格或不遵守有关安全之规定。
依规定 此处的规定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内的解释
二、车头及车尾应悬挂布质三角红旗之危险标识,每边不得少于三十公分

很难懂吗?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3-16 10:26:00
对某些人来说 真的很难懂
作者: lanhow (lanhow)   2016-03-16 10:30:00
你不当法官太可惜了,条文都中文看过就会...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6-03-16 10:33:00
你拿清朝的剑斩台湾的官哪?84条第三款是讲危险物品标志及标示牌(内容详附件八)警察是拿小红旗大小来罚 那要用29条第2款 偏偏29条第2款只罚"未悬挂"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6-03-16 10:39:00
标志跟标识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一点
作者: downgoon   2016-03-16 10:44:00
第二款根本不是处罚危险物品的啊,是罚超长等事项有申请许可但没悬挂危险标识的情况吧!第三款才是罚危险物品的,我觉得这篇写的没错啊。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6-03-16 10:51:00
阿就说第三款是罚内有恶犬(危险物品)标志/标示牌的阿小红旗是标识!你想罚小红旗,只能用第二款这台车若是没有依规定悬挂标志/标示牌 自然用第三款问题警察找半天只找到小红旗太小您要这样无限上纲也无妨,本案并没有用1cm小红点喔~还有您要不要先确认该车有没有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看员警自表 他是装载危险物品 那看来是用第三款喔!第三款是罚未依附件八做成的标志/告示牌 不是拿来罚小红旗的,这种为业绩而乱枪打鸟,申诫一点都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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