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告网友/律师:网络诽谤 判刑更重
2015-12-26 03:35
经济日报 记者郭珈尔/台北报导
味全昨(25)日决定对散播网络谣言者提告,圆方法律事务所创办人暨合伙律师方文萱表
示,网友若在网络上造谣,可能涉及民、刑责任,而且实务上见到的网络言论诽谤案件,
通常判刑较重,因为网络上的资讯具有外扩性。
方文萱指出,依据刑法第309和310条,公然侮辱、使他人名誉受损者,可处以拘役或300
元以下的罚金。若是散布言论者有散布于众的意图,指摘或传述后会毁损他人名誉者,则
为诽谤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值得注意的是,若是诽谤的
内容能够证实,就不予处罚。
刑事责任以外,民众在网络上造谣也可能涉及民事责任。
企业可根据民法第184条,主张自身的经济权益或商誉受损,要求造谣者负担损害赔偿的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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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散布不实言论涉及的法律责任、网络言论是否须负法律责任的参考原则 图/经济日
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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