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蔡英文:增加食安查验预算10倍

楼主: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11-29 14:51:48
个人比较建议“最根本面”。
首先我们只谈“数千万等级的大公司”来说好了
必须要建立一个思维:
想开食品的相关公司,你这间公司就是"对政府全天候开放"
一般来说,法律上,政府对公司或个人,要“看里面的东西”,要有一定的証据或
检举等等。
但我们可以把“食安”这一块的公司独立出来:
也就是跟食品所有相关的大公司,政府必须“常驻”查核人员在公司里面,
这些查核人员可以:
1.全天后跟踪整个“生产炼”,并用影像记录,确认原料没问
(有权力可以到公司任何的地方看)
2.第一点要“每月不定期重复的做数次”,不是做过一次,然后就算了
3.把一些原料抽出来及半成品、成品,送回政府机关检验
4.这些人员要定期“更换不同的人员”,以免被该厂商用金钱收买
5.以上的人员费及查验成本,政府机关要跟该公司强制收取
在有以上的程序下,如还出现食安问题,除追究厂商外,也要追究该“负责查核人员”
的刑责,类似像当兵站军火库的哨一样,里面军火被偷,就是法办你。
以上是针对数千万资本以上的大公司
至于小公司或摊贩就无法常驻,因无法付出这么大的成本,但就是尽量增加
查核的次数
作者: vergilmir (.)   2015-11-29 14:53:00
跟本面就是罚责阿 这种事被抓到就罚到破产我就不信还有
作者: skyyo (鲁蛇收集师)   2015-11-29 14:53:00
欧盟的QP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5-11-29 14:56:00
昨天蛆蛆被打得好闷 今天透气一下错了吗
作者: r98192 (雅特)   2015-11-29 15:06:00
常驻的话会不会被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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