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上下游
2.完整新闻标题: 顶新一审无罪 尿精炼后可当饮料?专家呼吁快补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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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下游记者林慧贞上下游记者林慧贞 on 2015 年 11 月 28 日 in 吃安心
去年爆发顶新疑似用饲料油混充食用油贩售,彰化地方法院昨一审判决无罪,引发譁然,
法官认为检方无法证明顶新油品来源非法,单用末端的油品酸价、总极性物质检验报告,
无法证明是饲料油。
油脂专家认为,法官判决固然有疑虑,但食药署油品检验标准不足,也是顶新判决无罪一
大原因,应尽速修法,检验油品是否含人体致癌物,如苯骈芘、多环芳香烃等等;彰化卫
生局局长叶彦伯则认为,官司不该只着重在检验项目,即使饲料油精炼过可以供食用,也
应该经食药署事先认定来源合法,“不然尿精炼后可以当饮料吗?”此例一开,对食安管
理会有很大影响。
法官认定酸价、总极性化合物质和油品安全无关
此案最重要的攻防点在于,如何证明顶新食用油的来源非法。检方从两个方面举证,一个
是末端检验报告,包括顶新油脂的酸价、总极性化合物质、黄曲毒素等,一个是顶新原料
油来源越南“大幸福”公司,根本只有做饲料油。
不过,彰化地检署测量顶新酸价、总极性化合物质时,采用“快筛”检验,并非食药署认
证的正式采样方法“管柱层析法”,即使总极性化合物质超过食药署标准,也无法当做法
庭证据。
而合议庭之后再次以“管柱层析法”抽验顶新油槽,总极性化合物质、酸价、黄曲毒素等
等都没超标,只有铅超标,排除回收油的可能。
此外,不管是鉴定人食品工业研究所主任朱燕华,或是检方证人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组副
组长薛复琴都表示,酸价只是检验油品“品质”,判定新鲜与否,和安全性无关。
针对“大幸福”公司只有生产饲料油的攻防,由于目前食药署只有针对“成品油”订出食
用和饲料用的CNS标准,没有针对“原料油”规范,法官认为,原油如果没有精制,可拿
去当饲料油,若经过脱色、脱酸等精制步骤,符合CNS食用油脂的标准,即可当做食用油
贩售。因此指证“大幸福”公司只有饲料油,也不能证明顶新食用油品来源就是非法。
学者呼吁:新增检验项目
不论从法官见解或现有法规,都很难用末端检验报告,证明油品来源非法,要解决此困境
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修改成品油标准,纳入更多检验物质,一个是直接放弃用末端检验证
明。
对此,业界人士和中国文化大学推广教育部兼任讲师陈俊成都认为,应该找出可以辨别饲
料油、回收油和食用油的物质,修法纳入标准,例如铅本来就不应该在食用油检出。
陈俊成举例,饲料油和回收油经常重复加热、油炸,容易产生致癌物苯骈芘、多环芳香烃
、戴奥辛、多氯联苯、三单氯丙二醇等等,可借此判定源头或安全危害,且医师也比较能
针对上述这些物质,诊断人体健康是否受影响,“酸价是间接证据,酸价高表示油品劣化
,继续使用可能产生致癌物,所以要去看到底产生什么致癌物,找出直接证据,否则间接
证据很难在法庭立足。”
彰化卫生局长:应从源头管理
不过,彰化县卫生局局长叶彦伯认为,不能只陷在末端检验迷思,食品卫生管理重视源头
把关,很难用检验项目回推原料是否合格。
他说,食药署法规早就规定,非食品原料不能制成食品,所有食品原料都是采“事先认定
”原则,也就是说,食药署认定原料可供食品用,才能制成食品,“就算饲料油精炼后可
当成食用油,也必须食药署事先认定允许”,且《食安法》规定,食品必须标示原料,即
使顶新用饲料油合法精制成食用油,也必须在油品标示:本油来自饲料油提炼。
法官的逻辑和食安实务管理有落差,叶彦伯认为,现在双方攻防太重在检验报告,若按照
法官判决逻辑,“尿精炼后也可做饮料”,对未来食安管理会有很大影响。
食药署:会强调原料来源非法
到底哪种途径才能有效管理食品?食药署食品组组长潘志宽认为,不可能单靠末端检验物
质,区分油的来源到底是饲料、回收还是食用油,“订出一个物质的标准,厂商就有办法
降低那个物质的值。”
饲料油可能沾染粪便、工厂不符合HACCP标准,过程中被污染了ABC物质,但检验可能只看
DEF物质,光靠检验,没办法知道油到底含哪些有害物,因此重要的是源头把关。
潘志宽说,站在食安管理的角度,只要原料不合格,再怎么精炼都不会合格,越南官方早
已出示证明,顶新油的来源是饲料厂,因此根本一开始原料就不合法,未来诉讼会特别强
调这点。
名列民进党不分区立委第一位的毒物专家、台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焜裕则强调,此案凸
显台湾缺乏专责的风险管理评估单位,不知道劣败油脂中的何种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害,未
来将效法欧盟EFSA,成立专责风险评估机构。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79439/
5.备注:
没有什么好说的...
因为乡民一直提到关键字。只好多补充:
[新闻] 处理器将排泄物转化为饮用水,比尔盖兹当场喝给你看
http://goo.gl/JZJ2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