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2k500077 (野云)》之铭言:
: 这也叫律师 条文会不会看呀?
: 第90条开头 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 然后后面是散布谣言或不实之事
: 王如玄是候选人吗? 当然还不是 因为所有人都还没登记 大家都还不是候选人
: 照这律师逻辑 如果当初柱柱姐告她认为抹黑她的人 请问是成立还不成立 以为是候选人
: 结果是梦一场
: 还没登记底定之前就可以告的话 岂不是藐视条文 浪费司法资源
: 再来 你还得证明段宜康所说是不实之事
: 王如玄不肯把所有购屋卖屋资料公开 怎么证明自己清白?
: 我认为以后对台湾政治人物的标准就该像柯P一样 被质疑 就得所有单据公开
: 做不到此点 我觉得没资格说自己政治清白
反正律师费可能是党产买单,
何不帮律师朋友做做业绩??
如果不小心赢了,这是最好的情况。
如果输了也可以大方地说:
“我告段宜康,是想让他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