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2015-11-13 09:50:44癌症筛检未告知 保险公司求解约败诉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9777
若曾经做过用来检查鼻咽癌的“EB病毒筛检”,投保时未告知合理吗?2013年台南一名黄
姓男子因罹患鼻咽癌就医,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医疗理赔,但保险公司查出黄男曾做过
“EB病毒筛检”,但投保时未告知,因此拒赔,双方闹上法院,保险公司一审败诉再提
告后,近日再判败诉。
EB病毒为一种常见的病毒感染,由于主要透过唾液传染,又被戏称为“亲吻病”,上
(10)月媒体才报导,一名7岁女童因感染亲吻病肝指数飙高8倍,差点丢命。医师指出,
国人儿童时期近8成都曾罹患过EB病毒,大部分无症状,只有少数会出现如报导中的案例
,但不论有无发病,只要一被感染产生抗体,病毒就会终生潜伏在鼻咽的部位,而多项研
究均指出,鼻咽癌与潜伏的EB病毒有关,也因此,检查EB病毒指数的高低,就被当作是筛
检鼻咽癌高危险族群的工具。
保险公司表示,黄男曾做过病毒筛检且指数偏高,但未告知,已违反告知事项中的“过去
二年内,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检查有异常情形,而被建议接受其他检查或治疗?”,要求解
约。
但黄男认为,虽然病毒筛检指数偏高,但医师只建议持续追踪3个月,并无进一步的检查或
治疗,并无违反告知义务。
一审时法官对告知事项做出解释,他认为黄男被建议的应持续“追踪”一词的意涵,不包
括在告知事项中的“其他检查或治疗”,所谓“检查”与“治疗”应是指由医师安排且更
明确的医疗行为,保险公司不应将“追踪”扩大解释,判保险公司败诉。
保险公司不服再上诉,二审时,高院法官除了采纳原审意见,还引用保险法64条但书解释
“要保人证明危险之发生未基于其说明或未说明之事实时,不在此限。”法官认为,EB病
毒筛检指数偏高仅代表罹患鼻咽癌的“机率”较高,并不表示绝对会罹癌,也有指数异常
但并未罹癌的情况,因此,再判保险公司败诉,全案可上诉。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1-13 09:52:00保险公司怎么知道 这都是公开的秘密
作者:
p90ep90e (IAmTheWalkingDisaster)
2015-11-13 09:53:00哪间啦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11-13 09:54:00没报名字,可以上诉了
保险人没讲,这是保险公司不能接受的 (要赔钱)保险公司基本上只做稳赚的生意,有风险的一定极力撇掉.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5-11-13 09:55:00拿 EB 病毒当理由太好笑了, 一堆人都有这个病毒
有些人都会教,有检查不要讲,如果没查到,拖过几年就好所以就变成现在这样,诈保的,拒赔的,两边战个不停.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11-13 10:09:00台湾保险公司不意外
作者:
ebv 2015-11-13 10:14:00法官不错喔! 有点常识> 机率较高,并不表示绝对会罹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