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五女童恋上男大生 拜托闺密保密结果...

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3 12:30:46
※ 引述《train60125 (少壮能几时)》之铭言:
: 因此,法官根掳医院验伤报告及女童证词,认定男大生确实曾性侵女童两次,审理后
: 各判徒刑7年2月和7年4月,应执行7年6月,仍可上诉。
:
: 闺密,科科
这闺密帮了她呀 怀疑喔?
: 推 Vladivostok: 七年,是杀人放火喔?辩方有没有请律师啊? 11/03 10:58
: 嘘 manlike: 妈咧 这样要关七年~ 女权就是屌~~~~~~~ 11/03 11:19
从判决书看起来( http://tinyurl.com/pus9w5o )
除非能请一个律师辩到让法官觉得女童没有不愿意,
不然对未满14岁对象强制性交,7年就是下限了。
你还可以说法官算是"轻判"了
: 推 NaiveRed: 鬼岛法律真猛 11/03 11:50
: → NaiveRed: 酒驾撞死人还比较轻ㄏㄏ 11/03 11:50
酒驾撞死人
: 推 assassin762: 7年....有些强暴犯都没这么久了 11/03 11:56
: → assassin762: 台湾的法律真的是... 11/03 11:56
他们干的如果未满14岁,最少都是七年。
整天在扯是不是合意性交的不知道心态上在想什么。
就算合意,与未满14岁对象性交也是3年起跳。
而且年纪这么小,距离判断对方是不是适合对象的最基本能力还如此遥远,
有没有合意重要吗?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1-03 12:50:00
谁叫你要找未满14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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