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穿这样太暴露 ?E奶正妹被炒控歧视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欣柏、徐圣伦/台北报导〕从中部只身北上闯荡的正妹“小彤”指控,6月才到
新北市1家皮件进口商上班,日前却被公司无预警解雇,理由是她“穿着太暴露”;小彤
无奈地说,公司内还有男同事穿宽松到露点的“吊嘎”(台语:内衣)上班,却只针对她
解雇,“这难道不算性别歧视吗?”不排除向公司提告求偿。
无预警通知“明天不用来”
年仅24岁、拥有水灵大眼与E罩杯好身材的小彤控诉,今年6月间她进入新北市1家专门代
理意大利皮鞋、皮包的进口商担任网络行销人员,月薪约28K,除了份内的po网行销工作
,曾从事摄影工作的她还热心帮其他同事拍摄产品照,也积极参与如举办活动、上架等工
作。
南下办活动 直接被丢包
未料8月28日小彤与上司到台中办完活动后,却无预警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甚至
直接被“丢包”在台中,得自己想办法回家。她原以为是自己工作表现不佳,事后却被告
知解雇原因是“穿着太暴露”,让她傻眼。
小彤气愤地说,她平常虽不算“包紧紧”,但顶多是穿T恤、背心、牛仔短裤等,也没有
刻意露沟、露臀,公司从未指正她的穿着,就突然将她解雇,实在太不合理。
公司称人力考量才解雇
该公司钟姓发言人昨表示,小彤被解雇的原因主要是人力考量,至于她为何被告知因“穿
著暴露”丢饭碗,他并未多作解释;小彤的梁姓主管昨电话无人接听。
若打官司雇主恐判赔
律师李永然指出,穿着暴露并不属于《劳基法》第12条中明列的终止契约事由,建议小彤
可向劳工局提出申诉,或是直接上法院循司法途径解决。
其实,因穿着遭解雇并非没有前例,99年间1名赵姓女派遣员就曾称因“裙子太短”遭微
软公司解雇,一审法院判人力银行须赔偿她33万元薪水,但二审法官认定派遣工作是特定
工作契约,改判赵女败诉,全案确定。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1296
5.备注:
新闻有图,虽然脸被打马
但那身材.....OP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