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慧敏金门县30日电)金门县卫生局今天表示,金湖镇某超市贩售的乌骨鸡
7月3日被检出用药超标,已经下架并回收,同时罚款新台币3万元。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公布7-8月各县市卫生局禽畜水产品抽验结果,从批发鱼
市场、各大卖场及超市等场所抽验鹅肉17件、鸭肉3件、乌骨鸡2件、牛肉20件、午仔鱼29
件及红衫鱼11件,共82件禽畜水产品,检测动物用药残留有8件不合格,其中1件乌骨鸡来
自金门,检出三甲氧芐胺嘧啶0.09ppm超标。
金门县卫生局表示,这次乌骨鸡是在7月3日在金湖镇某超市抽验检出三甲氧芐胺嘧啶
0.09ppm超标,业者称乌骨鸡是购自台湾。县卫生局当下已要求业者立即下架、停止贩售
及回收违规产品并依法处罚3万元。
卫生局长陈天顺表示,三甲氧芐氨嘧啶与磺胺剂为合并使用的药剂,如过量食用将造成过
敏、恶心、呕吐等现象;他说,卫生局将持续加强监测市售禽畜水产品的动物用药残留情
形,并追查不合格产品源头给农政机关,加强饲养农户及养殖业者的动物用药管理与辅导
,落实禽畜水产品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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