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爆卦] 龙脑钉子户刚刚开完记者会

楼主: Alubasong (Moving Forward)   2015-09-26 11:26:08
文林苑后来是北市府依都更条例代为拆除
引发了公权力有没有替同意户或建商铲除障碍的争议。
至于龙脑,看新闻就是建设公司已取得拆除执照,依法可以迳拆的样子…现在就是龙脑户跟建商的争议,打官司的话感觉建商赢面大…
还有人尝试跟大埔连结,只能说实在扯太远……
※ 引述《alcloth (吕布)》之铭言:
: ※ 引述《star1416 (HotDog)》之铭言:
: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 : 刚刚汀州路的“龙脑”钉子户出来召开记者会了,
: : 现场颇多媒体采访,
: : 屋主号称下跪(抱歉,我在旁边吃早餐被媒体们挡住没亲眼见到),
: : 不过有路人看到说屋主下跪且哀号的很大声。
: : 所以再来就等上法院公证了嘛?
: : 到底谁说谎,屋主or建商?
: 看到原PO文章下面某些人的回应
: 不经感叹原来八卦板也有分水岭
: 1129分水岭亮丽登场!!!
: 强拆士林王家台北好好拆<<<1129分水岭>>>死钉子户妨碍都更龙脑?拆了刚好
: 乡民呀...呵呵...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4-09-26 11:26:00
那不就跟大浦一样??大埔也是政府说可以拆不是吗?? 文林苑才不一样吧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28:00
证是郝龙斌发的喔,不过现在绝对怪柯P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28:00
大埔是政府要征收 还没同意就强拆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9-26 11:28:00
大埔是人民对政府 龙脑是人民对建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09-26 11:28:00
看看龙脑户赢还是建商赢阿!打下去不就知道了,脑残户!
作者: Vassili242   2015-09-26 11:28:00
文林苑也有拆照阿 只是有人住在里面建商不敢拆那栋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变砲灰了 )   2015-09-26 11:29:00
结果大埔结果被判要还地 可惜害死一条人命你赔的起吗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29:00
郝当初终于硬了,没想到最后自己软屌,难得他已,能有点政绩
作者: HBK66 (hhh)   2015-09-26 11:30:00
9.2会信这根大埔一样..去看看马迷伟翰哥文章留言就知道估计伟哲妹大概也会发一篇文章来洗脑9.2了
作者: fulon1   2015-09-26 11:31:00
同样都更,一个被骂一个护航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31:00
好笑的是蛆蛆现在居然知道大埔是KMT违法强拆XDDD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9-26 11:33:00
还有人尝试跟大埔连结,只能说实在扯太远…… 一楼表示
作者: ccl007 (.......)   2015-09-26 11:33:00
搜寻 大埔 法院判决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9-26 11:33:00
推 esmm
作者: ym010273 (黑胡椒炎)   2015-09-26 11:34:00
民国103年五月发的拆除执照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气㊣北鼻★〓)   2015-09-26 11:36:00
好笑的是蠢吱居然视而不见,果然颜色对了就ok
作者: season2011   2015-09-26 11:37:00
好笑的是粪蛆现在终于知道大埔是强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9-26 11:38:00
悲哀的是KMTer故意视而不见,果然颜色正确就不用是非
作者: ccl007 (.......)   2015-09-26 11:38:00
对了 大埔要国赔喔 叫刘自己出来掏钱赔!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9-26 11:40:00
违反产权所有人意愿强拆强迫就是不对
作者: esmm (( ︶︿︶))   2015-09-26 11:40:00
自己搞不清楚状况就说颜色对了就ok ㄏㄏㄏ
作者: herbi (老梁)   2015-09-26 11:40:00
已经取得怎么市长说不知情
作者: chob (WIND)   2015-09-26 11:42:00
记得因为文林苑跟大埔的事情 政府吓怕了 未来好像没有100%同意 政府不代拆(有点忘了是不代拆还是都给你们自己拆政府不出手);都更相关法令确实说人数比例到了之后,可以拆不同意户,只是看建商敢不敢而已,因为拆一定被骂还有被告(因为最近自家也在谈都更 所以稍微研究了些法令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9-26 11:52:00
大浦是政府直接去拆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5-09-26 12:01:00
自办更新建商就是跟政府划定更新的执行角色一样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2:09:00
为什么可以取得别人家的 "拆除执照"去那里可以申请 跟志玲姐姐上床 的上床执照呢?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15-09-26 12:16:00
稿不清楚大埔 就别随便拿来连结啦 干
作者: ayjfi250 (关子岭伊泽)   2015-09-26 12:18:00
现在有问题就直接拉科p就是了
作者: tonyscat (Wall玛律呀)   2015-09-26 12:27:00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9-26 12:57:00
胡扯什么东西 这个案子是不该比拟大埔 因为这比大埔还恶劣 问题关键在建商为什么能拿到拆除龙脑户的建照之前已经有网友PO过 这建案中龙脑户并不影响全体建户的安全与住宅规划 龙脑户没有被强制并入都更的必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