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求偿:郑捷须用一辈子来赔
作者林伟信╱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5年9月23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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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林伟信╱台北报导】
从郑捷手中死里逃生的被害人陈家慧、史艾芙琳,及死者张正翰、解清云的母亲,昨赶在
高院刑事辩论终结前,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求偿,她们说,虽然知道郑捷名下没有财产
,他父母也不愿意代为赔偿,但她们还是要求偿,就是要让郑捷为自己恶行承担责任。
北捷随机杀人案,死者潘碧珠的先生邱木森,以及萧、游、陈姓伤者等10人,案发后对郑
捷提起民事诉讼,总共求偿3164万多元。
新北地院上月判决潘女的家属可获1600余万元赔偿,其余伤者分获200余万元不等金额,
扣除犯罪被害人补偿金,郑捷共须赔偿2981万多元。
家属邱木森昨向高院刑事审判长抱怨,他们提起的民事求偿案,新北地院判决郑捷须赔偿
,因双方未上诉已告确定,但至今郑捷一毛没赔,他想向法院声请支付命令、强制执行,
但可能也无法向郑捷讨到任何钱。
虽然明知求偿没有多大意义,被郑捷砍掉一边乳房的伤者史艾芙琳,昨仍向审判长表示,
希望刑事庭法官可以帮她审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她被郑捷毁掉上半身,从此不敢再看自
己的身体,活着的折磨比死更痛苦,她要求郑捷赔偿她精神慰抚金及医疗、整形费用。
另名伤者陈家慧说,她因此次意外丧失劳动力,无法继续工作,更没有多余的积蓄请律师
打民事诉讼官司,她希望刑事庭法官帮忙,协助受害者求偿。
无辜丧命的张正翰及解清云母亲也表示,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儿子的命,她们虽知道郑捷不
可能赔偿,但仍希望法官判决一个赔偿金额,让郑捷知道他的恶行除了要负担刑事责任外
,也须用一辈子来偿还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