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trs821 (酗咖啡)
2015-09-23 14:17:26这一两年跟脸孔辨识相关的警察公关新闻还不少
平均每个月都会有一两则,光这个月就可以找到这些
威力彩中200 粗心女兑奖弄丢12万现金 警依人脸辨识系统 12万失而复得
http://www.taiwanhot.net/portal.php?mod=view&aid=68116
精障男走失300公里 高雄警寻人利器建功
http://goo.gl/zjnWJW
老妇街头徘徊 员警徒步护送返家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05003646-260402
挑落单老人! 祈福党“医院、市场”出没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16511/
里面很多是温馨感人的新闻,但是我好奇的是警察在使用个资
似乎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啊!甚至我不知道这些资料是从哪边拿来的
是身分证上的大头照? 还是海关的自动辨识系统?
而政府使用人民个资的底线在哪里? 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个人隐私都可以退让?
这似乎没有给一个交代...
有没有警察人脸辨识的八卦? 我去留烙赛胡有用吗?
作者: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5-09-23 14:18:00烙赛也没用的
就跟户政系统连线的阿.......网络还是用中华电信的
作者:
CloserJ (oh YEAHHHHHH)
2015-09-23 14:20:00烂!学运打人警现在还没找到
作者:
kuorobo14 (我爱我妈妈不说操你妈)
2015-09-23 14:20:00第四则新闻看成单挑老人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9-23 14:22:00超强神器什么人都找的到,除了某党跟他的狗
这种随便估狗就有答案的问题就不要问了你不要犯罪怕什么人脸辨识留三小烙赛胡
作者: heerowei0802 (有鬼) 2015-09-23 14:27:00
直接写信去署长信箱或立委不就结了,乡民能干嘛
“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的意思你不懂吗 = =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经当事人书面同意。 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三者有一个符合就可以,懂?
想也知道公权力 > 个人隐私,不然政府怎么运作而且把你的脸拿去跟失踪人口或罪犯比对有侵害到你什么?
作者: Acone (无力挽回的努力) 2015-09-23 14:35:00
无限上纲的人权理念开始囉!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9-23 14:51:00反正最后享有人权马都是作奸犯科的人你那么爱人权去声请释宪啊ㄏㄏ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5-09-23 15:22:00抓不到打人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