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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2.8亿不法所得 瑞士今汇还台湾
最高法院检察署今天(4日)傍晚发布新闻稿指出,
今天已收到瑞士政府返还前总统陈水扁因二次金改贪污案件,
汇洗到瑞士的不法所得美金共642万9,018元,约合新台币2亿894万3,085元。
最高法院检察署表示,有关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与黄睿靓等人所涉及的二次金
改贪污洗钱案件,
其中,陈水扁、吴淑珍所涉及的元大并复华贪污部分,最高法院已在2012年12月判决确定
,判处陈水扁有期徒刑10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元,吴淑珍则是有
期徒刑 8年,并科罚金8千万元,关于元大并复华的不法所得2亿元应予没收。
最高检强调,特侦组在判决确定后,报请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向瑞士司法部提出司法
互助请求,请求依据瑞士国际刑事案件司法互助联邦法的规定,返还相关帐户内的2亿元
有价证券,并协助将冻结资产先行变价后,再以现金汇回指定帐户,因此在扣除必要费用
后,总共返还美金 642万9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