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餐厅称“浓厚体味”赶顾客 女愤而告侮辱

楼主: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7-28 11:25:52
※ 引述《KENT5566 (老肥宅)》之铭言:
: 自由 餐厅称“浓厚体味”赶顾客 女愤而告侮辱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92788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刘姓女子与男友日前到一间餐厅用餐,突然被店家要求离开,

: 因竟是顾客认为刘女身上有浓浓体味,刘女认为受辱大哭并提告,警方将店家老板娘依

: 然侮辱罪嫌送办。
: 根据《联合报》报导,事件发生于本月25日中午,刘女与男友至台中一家餐厅用餐,点

: 餐付帐在座位上等餐点,店家却委婉告知刘女,说有客人闻到异味,要求两人离开并退

: ,刘女当场痛哭失声,并打电话报警,警方协调未果,双方爆发口角。
: 报导指出,许姓老板娘澄清,当天不断有顾客反应闻到异味,要求更换座位,但当天客

: ,只好请两人离开,绝无侮辱的意思。
打给厚
这个我有类似经验
我说电梯是一个很浪漫的空间
尤其是跟正妹独处的时候特别浪漫
就在前几天
我跟正妹搭著同一部电梯下楼
周遭都是粉红色泡泡和正妹的香水味
肥宅我大力吸了几口
嗯,神清气爽
途中,干拎凉勒
进来两个汗臭肥宅
他妈的超臭
不知道几天没洗澡惹
身旁还环绕着土黄色的秽气
正妹看起来也很难受
所以我只好自告奋勇
跟正妹嘴接嘴 心连心
交换彼此体内的空气&体液^_^
所以说其实也不难体会旁边客人的感受
题外话,一般来说店家这种说法并不会成立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是指贬低人格的说法
也就是说以非人的词语才会构成
比方说,你很胖,理应不构成
因为胖子也是人啊,并没对人格造成损害
但如果说,你是肥猪,那可能就有构成的机会
因为骂人是猪,就是非人的词汇
但是吼 法院通常对着侮辱的范围认定非常扩张(香蕉假发案)
这就很难讲啦
我是觉得应该不构成
以上我的观察辣
作者: GOD5566GOD (o'_'o)   2015-07-28 11:26:00
正中午就在作梦喔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7-28 11:26:00
幻想文
作者: planethell (紫色的颜回)   2015-07-28 11:27:00
起床了别作梦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7-28 11:28:00
用左手摀鼻子直接承认就好了 在那边幻想
作者: fukai (fukai)   2015-07-28 11:34:00
11点多了还没有睡醒?
作者: DDxMM (停不下来)   2015-07-28 11:35:00
那是你的洨味
作者: a8824031 (邱维尼)   2015-07-28 11:45:00
你先说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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