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爆满月 究责指向新北市官员
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金仁晧、何玉华、甘芝萁、余衡、姜翔、姚岳宏/综合报导〕八仙尘爆满一个月,
向业者求偿一事不乐观,迄今也无官员为这起意外负责。但士林地检署追查发现,案发前
九天,新北市府才到八仙乐园督导,对各项目评分结论为“准予备查”,办案人员认为场
地安全维护有很大问题,不排除究责对象扩及公务官员。
督导急难演练竟是“准予备查”
八仙尘爆发生后,新北市政府积极委托律师究办业者,针对八仙乐园、瑞博与玩色三家业
者及负责人声请假扣押,但尚无斩获。另一方面,新北市议会朝野党团都认为,公部门无
法卸责。
事实上,士检发现,八仙六月十八日上午曾进行“紧急救难及医疗急救系统演练”,模拟
紧急通讯、跌倒、骨折、溺水等四种危难情况,由新北市政府官员督导,填写“观光旅游
业业者经营管理与安全维护检查纪录表”共十二张评分表,得出的结论是“准予备查”。
出庭推说没裁量权或一问三不知
为了厘清责任,士检陆续传唤相关官员出庭,但有人表示“督导的评分没有基准”、有人
说裁量权不在他们手上,另有人一问三不知,办案人员认为场地安全维护有很大问题,不
排除究责对象扩及公务官员。至于起火原因,目前还没有具体认定。
八仙案发生后,各部会则无不设法亡羊补牢。例如,交通部针对违规办理活动的业者,提
高裁罚金额到五十万;明订业者在办理非例行性活动时,应检附安全计画报请地方主管机
关同意,并报请观光局备查;另也增订强制责任保险最低额度。
内政部也于本月初依消防法第十四条,订立“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办理运动、
休闲活动或其他聚众活动时,喷放(洒)可燃性细微粉末之行为,主管机关应不予许可”
。新北市府则领先订定“启动大量伤患事件交通疏导管制计画”,一旦出现大量伤患,即
采取应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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