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keykobe (monkey)》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HsinChuang 看板 #1LhqQNtN ]
: 作者: henry623 (阿哲) 看板: HsinChuang
: 标题: [问题] 新的诈骗手段
: 时间: Wed Jul 22 15:30:29 2015
: 今天中午12点多 在五工六路接近河堤那边
: 突然有一个女子 敲窗户 然后把现金丢进车内
: 直接说我抢劫....卢了半天 又跑来三名有刺青的男子跑来帮他助阵
: 整个事件耗了一个多小时
: 最后有打电话报警 但是警察说 我告他不可以成立 他告我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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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没有人看到 他把钱丢进来 但是他的钱在我的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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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位新庄板友 以后开车请小心一点
怎么证明那个钱是他的??
难道他有背钞票号码?? 这不就更奇怪了吗?? 你没事会去背钞票号码??
而且不是有行车纪录器 车内的对话也有被录起来吧??
我怎么觉得警察的讲法一整个很怪?? 想吃__还是另有隐情??
有没有人也跟我一样觉得这件事情不单纯的??